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事项申报

发布时间: 2014-08-29 00:00   

事项名称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事项申报

子项名称

审批部门

安顺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

事项类型

网吧管理

能否在线申报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审批条件

1、网吧内所有计算机必须通过局域方式网接入互联网,不得直接接入互联网。

2、固定的网络IP地址。

3、必须安装安全技术措施、网吧实名管理系统。

4、其它设立条件按照主管部门规定。

审批程序

到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领取表格或在市公安局网站[警务信息公开]下载相关表格—→ 填表后到辖区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审核 —→持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政务中心窗口办理。

1、变更法人:持文化部门同意变更后的《文化经营许可证》或文化部门的核准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办理变更法人。

2、迁址、扩建:持文化部门申请并获得文化的核准通知书或同意变更后的《文化经营许可证》、消防部门验收批准意见书及相关材料申请迁址、扩建等事项。

3、变更名称:持文化部门申请并获得文化的核准通知书或同意变更后的《文化经营许可证》及相关材料申请名称变更。

申请材料

(一)变更法人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事项申报表》(一式二份);

2、文化部门同意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法人的批准文件或《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3、《贵州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证》原件;

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法人变更申请、变更协议;

5、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

6、《安顺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管理责任书》。

(二)迁址、扩大规模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事项申报表》(一式二份);

2、文化部门同意变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批准文件或《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3、《贵州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证》原件;

4、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5、提供网吧网络结构拓朴图

6、网络信息安全技术措施现场测试表。

(三)变更名称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事项申报表》(一式二份);

2、文化部门同意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网吧名称的批准文件或《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3、《贵州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证》原件。

注:1、以上表格可能通过安顺市公安局网站[网安业务]下载或者到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领取。

2、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收取复印件即返还原件。

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均需在有效期内。

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

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

是否收费

不收费

办理流程

分享到:

电脑版|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