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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事项申报 |
子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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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
安顺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 |
事项类型 |
网吧管理 |
能否在线申报 |
否 |
法定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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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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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条件 |
1、网吧内所有计算机必须通过局域方式网接入互联网,不得直接接入互联网。 2、固定的网络IP地址。 3、必须安装安全技术措施、网吧实名管理系统。 4、其它设立条件按照主管部门规定。 |
审批程序 |
到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领取表格或在市公安局网站[警务信息公开]下载相关表格—→ 填表后到辖区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审核 —→持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政务中心窗口办理。 1、变更法人:持文化部门同意变更后的《文化经营许可证》或文化部门的核准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办理变更法人。 2、迁址、扩建:持文化部门申请并获得文化的核准通知书或同意变更后的《文化经营许可证》、消防部门验收批准意见书及相关材料申请迁址、扩建等事项。 3、变更名称:持文化部门申请并获得文化的核准通知书或同意变更后的《文化经营许可证》及相关材料申请名称变更。 |
申请材料 |
(一)变更法人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事项申报表》(一式二份); 2、文化部门同意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法人的批准文件或《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3、《贵州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证》原件; 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法人变更申请、变更协议; 5、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 6、《安顺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管理责任书》。 (二)迁址、扩大规模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事项申报表》(一式二份); 2、文化部门同意变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批准文件或《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3、《贵州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证》原件; 4、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5、提供网吧网络结构拓朴图 6、网络信息安全技术措施现场测试表。 (三)变更名称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事项申报表》(一式二份); 2、文化部门同意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网吧名称的批准文件或《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3、《贵州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证》原件。 注:1、以上表格可能通过安顺市公安局网站[网安业务]下载或者到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领取。 2、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收取复印件即返还原件。 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均需在有效期内。 |
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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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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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办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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