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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管理委员会“致敬退役军人·共享关爱温情——援助关爱 年满60周岁农村籍困难退役军人”项目 专项行动拟关爱帮扶人员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08 17:28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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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贵州省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级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致敬退役军人·共享关爱温情——援助关爱年满60周岁农村籍困难退役军人”项目方案》精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贵州省退役军人援助关爱项目及条件,对各县(区)上报的资料逐一进行审核,拟对全市23名退役军人进行援助帮扶,现将帮扶对象公示如下:

一、困难退役军人医疗援助关爱行动项目

1.桂某德 ,男,68岁,安顺平坝人,其本人因做心脏支架手术费用过高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申请援助关爱。根据《贵州省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及实际困难情况,给予帮扶。

2.赵某文,男,77岁,安顺平坝人,其本人因患喉癌住院进行治疗,儿子患精神疾病,因医疗费用过高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申请援助关爱。根据《贵州省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及实际困难情况,给予帮扶。

3.刘某明,男,64岁,安顺平坝人,其本人因患脑瘤住院进行治疗,因医疗费用过高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申请援助关爱。根据《贵州省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及实际困难情况,给予帮扶。

4.李某学,男,69岁,安顺普定人,其本人因左侧髋臼骨折住院进行治疗,因医疗费用过高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申请援助关爱。根据《贵州省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及实际困难情况,给予帮扶。

5.郭某,男,61岁,安顺普定人,其本人因双肺感染住院进行治疗,因医疗费用过高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申请援助关爱。根据《贵州省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及实际困难情况,给予帮扶。

6.张某鹏,男,72岁,安顺普定人,其本人因患胆囊结石、心肌梗死、心脏病等多种疾病多次住院进行治疗,因医疗费用过高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申请援助关爱。根据《贵州省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及实际困难情况,给予帮扶。

7.杨某全,男,64岁,安顺镇宁人,因其患颈部脂肪瘤住院进行治疗,因医疗费用过高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申请援助关爱。根据《贵州省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及实际困难情况,给予帮扶。

8.皮某学,男,73岁,安顺镇宁人,因其患直肠癌住院进行治疗,因医疗费用过高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申请援助关爱。根据《贵州省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及实际困难情况,给予帮扶。

9.张某友,男,67岁,安顺镇宁人,其本人因患脑干出血、呼吸衰竭、高血压等多种疾病多次住院进行治疗,因医疗费用过高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申请援助关爱。根据《贵州省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及实际困难情况,给予帮扶。

10.王某平,男,89岁,安顺紫云人,其本人因患脑梗死、急性胆囊炎等多种疾病多次住院进行治疗,因医疗费用过高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申请援助关爱。根据《贵州省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及实际困难情况,给予帮扶。

11.张某荣,男,66岁,安顺经开区人,其本人因前期患肝硬化、糖尿病、胆囊结石等多种疾病多次住院进行治疗,因医疗费用过高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申请援助关爱。根据《贵州省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及实际困难情况,给予帮扶。

12.吴某喜,男,68岁,安顺黄果树人,其本人因患肾病综合症、原发性高血压等多种疾病住院进行治疗,因医疗费用过高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申请援助关爱。根据《贵州省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及实际困难情况,给予帮扶。

13.李某刚,男,68岁,安顺黄果树人,其妻子因突发脑出血住院进行治疗,因医疗费用过高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申请援助关爱。根据《贵州省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及实际困难情况,给予帮扶。

二、生活困难退役军人援助关爱行动项目

14.甘某友,男,78岁,安顺西秀人,其本人因患长期慢性病,因家庭生活困难,申请援助关爱。根据《贵州省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及实际困难情况,给予帮扶。

15.郭某忠,男,84岁,安顺西秀人,其本人现已瘫痪在床,生活无法治理,因家庭生活困难,申请援助关爱。根据《贵州省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及实际困难情况,给予帮扶。

16.欧某明,男,70岁,安顺西秀人,其本人因摔伤导致右肢体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因家庭生活困难,申请援助关爱。根据《贵州省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及实际困难情况,给予帮扶。

17.鲍某奇,男,68岁,安顺平坝人,其本人因患肝硬化,丧失劳动能力,

18.张某奎,男,70岁,安顺关岭人,其儿媳为二级残疾,孙子患遗传性癫痫病,缺乏劳动力,因家庭生活困难,申请援助关爱。根据《贵州省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及实际困难情况,给予帮扶。

19.熊某武,男,66岁,安顺关岭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为民政救助,其本人无劳动能力,因家庭生活困难,申请援助关爱。根据《贵州省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及实际困难情况,给予帮扶。

20.张某荣,男,71岁,安顺关岭人,其本人丧失听力,大儿子患三级残疾,因家庭生活困难,申请援助关爱。根据《贵州省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及实际困难情况,给予帮扶。

21.黄某波,男,69岁,安顺紫云人,因其本人摔伤导致骨折,丧失劳动能力,因家庭生活困难,申请援助关爱。根据《贵州省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及实际困难情况,给予帮扶。

22.韦某华,男,77岁,安顺紫云人,其儿子为二级残疾,年龄较大丧失劳动能力,因家庭生活困难,申请援助关爱。根据《贵州省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及实际困难情况,给予帮扶。

23.杨某清,男,77岁,安顺紫云人,个人独居,因家庭生活困难,申请援助关爱。根据《贵州省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及实际困难情况,给予帮扶。

公示期为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2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0851—33227959,或寄送书面意见至安顺市西秀区建军路11号(安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寄送时间截止邮戳时限为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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