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2020年我局主要抓了以下方面的工作:一是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二是结合脱贫攻坚,积极检查核对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相关资料进行完善,并依托市政府的网站进行公开。三是加快新媒体运用,大力开展微信公众号和微网站建设,实现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常态化。四是继续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结合领导变动情况,及时更换公示栏的内容,方便来我局办事的群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有913条,其中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有913条(636条政府采购信息),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的政府信息数有155条,主要以在市政府网站上和微信公众号上公开为主。在具体内容上,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我局的信息公开主要以财政预决算公开为主,还包括扶贫资、教育资金、政府采购信息等。
(一)政府预决算公开情况
2020年,市财政局认真落实预算法相关要求,2020年市级政府预算和2019年市级政府决算均按要求在市人代会批准后20日内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时,加快批复市直部门(单位)预决算,除涉密信息和部门外,85个市直部门(单位)按时公开了2020年部门预算,83家市直部门(单位)公开了2019年部门决算,进一步提高了预算透明度。在进一步加大市级预算公开工作力度的同时,督促指导各县区同步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2020年继续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2019年预算草案报告、2019年决算草案报告、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等,并按要求对之前公开的内容补充完善了目录等相关必要内容。
(二)扶贫资金公开情况
按照2020年安顺市政务信息公开及《贵州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17〕220号)、《省扶贫办 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扶通〔2018〕26号)要求,认真做好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青岛对口帮扶资金分配情况的公开公示。2020年市级共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844.4万元、收到中央、省下达市本级(含市本级、黄果树、开发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651万元、青岛对口帮扶资金3.42亿元已全部分配下达,并在资金分配后5日内将资金分配文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财政资金目录下进行公开公示,共公开资金分配信息14条。
(三)教育资金公开情况
以《安顺市教育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由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配套措施四个部分组成。根据中央、省有关要求和教育工作的特点,将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为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其他教育三个方面。义务教育包含公用经费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校舍安全保障、贫困地区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免费提供教科书等;学生资助包含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补助和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助学金及国家奖学金补助、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大学生服兵役资助、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国家助学贷款奖补等;其他教育包含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改革方案》对上述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执行的基础标准、支出责任、分担方式、资金分配比例作了明确规定。同时,在中央和省级的基础上增加我市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补偿代偿市县分担比例模块。公开方式: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印发,公开数量:共印80份。
(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的信息应当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的规定,安顺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按照省财政厅的要求,主要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发布公开。同时要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同步在“安顺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020年政府采购市级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完成采购项目150项,采购总金额110872.58万元。
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依法依规进行。遵循信息发布及时,内容规范统一,渠道相对集中,便于获得查找的原则。政府采购信息公告主要包括采购需求公示、采购公告、中标(成交)公告、采购合同公告、履约验收公告等,公告的范围和内容按相关法律规定。
(五)政务平台建设情况
在2019年基础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补充完善我局微信公众号维护力量,同时进一步加大信息发布力度,不断提高微信公众号上信息发布数量和质量,2020年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55条,预览量达3.9万多人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50 |
110872.58万元 |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严格按照工作职能对相关内容进行了公开,仍然存在思想认识不够,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公开内容也是主要集中在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和平时财政工作信息方面,有待进一步丰富和细化,公开形式、公开载体单一,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对各科室工作人员强化学习培训,完善工作机制,在抓好财政预决算、扶贫资金、教育资金、政府采购等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努力扩大我局信息公开的范围,并细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确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的各项要求,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不断增强工作开展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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