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18年
安顺市水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9-03-27 09:25 文章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安府办发〔2018〕12号)《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府办函〔2018〕70号)和《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府办函〔2018〕75号)工作要求,现将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一)扶贫信息公开。2018年,我局坚定不移着力夯实水利扶贫对安顺脱贫攻坚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支撑作用,水利网不断完善,强化水土保持和石漠化治理等生态工程建设,深入推进水利重点领域改革攻坚,积极探索形成一些河长制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切实做好水利扶贫信息公开工作,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公开脱贫攻坚专项行动及水利扶贫项目批复及实施情况。

(二)大数据信息公开。2018年我局按要求填报数据开放平台单位数据目录,内容包含行政审批、财务预算与结算、权责清单、机构信息、水资源情况、城镇供水与污水处理情况等内容。

(三)生态信息公开。加强水环境监测信息公示工作。继续按季度推进安顺市城镇供水水质公示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认真落实2018年黑臭水体整治督查、巡查工作信息公开工作。

(四)法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2018年我局按照省市要求,按照省级下发的“三级四同”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动态调整2018年权责清单,完成2018年权力清单及权力运行流程图编制及发布工作,认真制定网上办理事项、当场办理事项、就近办理服务事项、便民化服务事项、限时办理事项、从严监管事项、承诺办理事项清单并公开印发实施。二是依法依规认真制定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进一步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动态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已在贵州政务服务网进行公开。三是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政府性基金目录和政府定价目录。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动态调整全市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确保清单之外无政府定价收费,2018年我局共有行政征收服务事项4项,分别为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水资源费的征收、河道取土、淘金管理费征收、污水处理费征收。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水资源费的征收由我局按照权限执行,污水处理费征收委托市供水总公司执行,河道取土、淘金管理费征收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暂停执行。四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认真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实施计划、随机检查事项和动态管理检查对象,2018年共开展随机检查12次,检查结果在贵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进行公开。五是加强建议提案办理信息公开,2018年共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5件,办理结果已在单位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公示”专栏及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二、公开回应解读体系情况

一是认真做好建设项目批准工作。按照“统一受理、分头介入、同步审查、限时办结”的要求,2018年共完成行政审批43件;二是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四制管理”,规范项目法人组建;达到公开招标条件的按国家法律、法规进入省、市交易平台进行招投标工作,2018年全市水务项目公开发布88项;三是认真落实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按时间节点要求在单位网站及市政府网站进行发布。四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主要领导带头接受新闻媒体访谈,回应中心工作开展情况。五是加强政务舆情回应力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成立安顺市水务局政务信息公开及舆情回应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处置涉及本部门的突发公共事件、热点事件,正确引导舆论,2018年通过政务舆情收集共收到2件,并按程序进行答复回应,未出现处置不当造成舆论热点和舆论炒作等问题。六是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水务局网站的“市长信箱”、“在线咨询”“依申请公开”和“意见箱”及时收集政务舆情,并及时回应,2018年按时办理政务信箱5件。

三、“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贵州省在线投资平台监管系统》审批事项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办理网上涉水投资项目审批工作,及时甄别审批事项,推进网上受理、办理、监管“一条龙”服务。二是落实贵州省(安顺站)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应用,完善网上办事大厅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办事指南,规范审批流程、申报材料清单,开展网上办事大厅联系电话核查工作,按照政务服务中心要求,开展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三是开展“三级四同”权力清单编制及权力运行流程图并依法公开。四是开展便民服务相关证明材料清理工作,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五是全力推进“一网通办”。将行政许可事项、行政确认、行政征收、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全部录入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并调整优化工作流程,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办事指南,规范使用统一的行政审批服务系统受理及办理。六是着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对供水服务监督检查力度,指导市供水总公司企事业用户用水报装、供水范围内配水设计、居民用户用水报装等公共服务规范办理,压缩办理时时限,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公开平台建设,重点围绕单位门户网站及市政府网站相关栏目内容保障工作为主,依托新闻媒体网络平台、报刊杂志为辅的平台建设基调,在本单位网站开设有“水务动态、政务公开、水美安顺、公众参与、网上办事、专题专栏”等栏目,主动发布政务信息,处理涉水信件、投诉监督、在线咨询和信息公开信箱等内容,并及时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确保平台运行通畅可用,切实增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2018年共发布政务信息292条。认真落实贵州政务服务网内容更新及保障工作,做好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发布行政许可、行政奖励、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检查及其它权力事项共计18项。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规范单位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

五、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化情况

市水务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安顺市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成立安顺市水务局政务信息公开及舆情回应工作领导小组,公开印发《安顺市水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开展主动公开目录和非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并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发布。

六、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的申请,也未收到转我局办理的依申请公开办理的情况,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提出的减免收费申请,也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我局坚持落实依申请公开定期分析机制,按季度上报依申请公开收集办理情况。2018年未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七、其它情况

(一)工作创新举措。为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参与和监督作用,让沿河居民更加深入了解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情况,积极投入到“爱河、护河”行动中。2018年10月9日下午,市水务局组织两城区共30名沿河居民代表参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情况,市、区水务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全程陪同和解说。在本次活动中,沿河居民代表亲身感受了黑臭水体整治成效,看到了贯城河水环境不断得到改善,并对我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支持,让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者更加坚定了信心和责任感,营造了人人携手共治“母亲河”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政务公开有待加强,如“微信”公众号及“头条号”未充分利用起来,我局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具体人员做好信息公开各种渠道平台的建设,规范信息发布制度,统筹做好各类信息审核及发布工作。


安顺市水务局单位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489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98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81

5.政务客户端公开政府信息数

0

6.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0

(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1.人大代表建议

2

2.政协提案

3

(四)政府信息动态管理情况



1.依申请公开信息转主动公开信息数

0

2.解密公开信息数

0

(五)重大决策预公开情况



1.重大决策征集公众意见次数

0

2.公众反馈意见次数

0

3.征集到意见数

0

4.不予采纳意见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3.主要负责同志解读政策数

0

4.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5.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6.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

(三)会议开放情况



1.面向公众开放会议次数

0

2.参会公众代表人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

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

人员数)

0

2.兼职人数

3

政务公开监督员情况(各市州、贵安新区填报)



1.本地区政务公开监督员人数

0

2.开展政务公开监督次数

0

3.提出意见数

0

4.采纳意见数

0

)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

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3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5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信息

电脑版|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