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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城乡规划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7-03-27 15:49 文章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及《安顺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及《安顺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按照市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不断完善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认真对待每一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领导局高度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明确法规监察科具体负责市城乡规划局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专职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做到“全覆盖”和“无缝隙”,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市城乡规划局领导参加“阳光安顺-党风政风热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严格按照《安顺市城乡规划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安顺市城乡规划局规划公示制度》、《安顺市城乡规划局信息咨询及查询制度》要求,安排局法规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编辑和审核,局办公室专人负责局网站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并将网站政务动态信息更新数量纳入局目标考核,有效保证了网站信息更新速率和数量。多措并举,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一是充分发挥安顺市城乡局网站这个网络平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大量规划信息。二是在市城乡规划局一楼大厅显著位置,通过LED电子显示屏、公告牌等方式公开安顺市城乡规划局业务办事指南,包括内设机构分布情况、工职责、办事流程图等。三是依据《条例》规定,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分情况及时给予答复,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四是在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设置规划办事流程。五是市规划监察执法支队显著位置,公开规划监察执法支队工作职责。六是积极开展与新闻单位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发布规划审批方案等情况。2016年度,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条。其中:城市总体规划公示1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1条,专项规划公示2条,规划方案审批公示13条、规划方案调整公示17条、安顺市城乡规划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信息1条,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5条。

        

市城乡规划局向社会公示征求规划意见                      在局网站公开规划方案审批情况            在报纸公开规划方案审批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局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条。其中网络申请数16条、信函申请数11条。27条申请全部按时办结,其中有19条所申请内容属市城乡规划局依法可公开内容,已依法予以公开;另有7条申请内容不属我局掌握范畴,已依法书面告知申请人;有1条申请内容不存在,也依法告知申请人。2016年所有信息公开申请均依法受理,申请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在受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完成,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主动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还不能满足公众了解规划工作的需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信息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以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安顺市城乡规划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35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文件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5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1.人大代表建议

0

2.政协提案

5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16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27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16

4.信函申请数

11

(二)申请办结数

27

1.按时办结数

27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27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19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7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1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

2.兼职人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5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1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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