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工作情况
今年,我局坚持把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搞好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水平的基础性工作来抓,自觉把政务公开作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主渠道,作为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使全体审计干部充分认识到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结合审计工作特点,积极开展审务公开工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外,均按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针对局机关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成员,明确“一把手”任组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副职为副组长,抓落实;相关科室负责人员为成员,协同抓。聘请工作责任心强的离退休老同志为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时时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
二是在局机关办公楼醒目位置设立固定性政务公开栏和临时性政务公开栏。将审计部门职能职责及内设机构,审计程序、审计纪律、领导分工和工作人员一览表等内容张榜公布。设置意见箱和举报监督电话,广泛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三是利用网络和新闻媒体进行政务公开。在安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审计部门职能职责、内设机构、审计纪律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是开展审前公告。今年我局在开展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全面推行“审前公告”制度。在实施审计前,召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五部门联席会议,邀请被审计对象到局机关进行座谈,介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目的和意义,通报年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得到被审计对象的理解与支持;在审计组进点后,在被审计对象所在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审计公告》,公告的内容包括:审计依据、审计组成员、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审计时间、审计纪律和监督举报电话等,向被审计单位发放《安顺市审计局审计人员在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工作纪律情况反馈表》,审计组工作结束后,由被审计单位填写意见,密封寄送市审计局办公室。审前公告的推行,改变了过去单纯向被审计单位下发《审计通知书》,审计工作只有少数人知情、大多数人不知情,只有领导知情、群众不知情的现状,增强了审计工作的公信度和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审计信息,提高审计工作公信度
2015年,我局严格按照《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安府办发〔2015〕19号)、《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建议提案办理改革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府办发〔2015〕3号)文件精神,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将信息公开目标任务分解到人,抓好工作落实。
一是及时报送有关审计信息。今年主动公开党务、政务、财政类审计信息111条,其中:规范性文件1条,审计信息80条(被省政府、市政府、省法制信息网等各级政府网站采用20条);政务信息28条(采用2条),财政信息2条(采用2条)。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回应解读、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受理等有关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今年,我局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牵头起草了《安顺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并以“安审经责通〔2015〕7号”文件印发全市实施,对加强审计工作,促进廉政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回应解读情况
我局高度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围绕公众关注热点认真制定审计项目计划,2015年重点开展了安顺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平坝区财政扶贫资金和扶贫生态移民资金审计、镇宁自治县农村低保城市和农村低保资金专项审计调查等有关审计项目,积极促进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根据上级工作安排,2015年我局未涉及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等有关活动。
四、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我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外,均按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到审计工作有关信息公开申请。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及其处理结果;受理举报、咨询和建议情况
2015年,我局严格依法开展各项审计工作,未收到针对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在审计工作中,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职责权限内,认真开展审计工作,做好政策咨询,虚心接受工作建议。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进行及时、高效的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但还存在信息公开不全面、公开渠道比较单一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意识,规范程序。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二是加强信息化制度建设。进一步细化公开事项,继续实行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制度,严格审查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整体效果。
三是加大审计宣传和审计结果的转化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审计环境,按照《安顺市审计结果公告办法(试行)》规定,将党政领导关心、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项目资金的审计结果逐步向社会公开。
四是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财政预算决算等政府信息。抓好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
五是加强机关内部事务公开。加大干部人事工作、机关财务预决算等重大等问题的信息公开力度。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梳理机关内部职权依据和运行流程,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并及时在内部公开,不断提高内部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拓展服务基层、联系群众、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的渠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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