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安顺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及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2015年,我局及时充实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抓,各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落实3名兼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专人进驻安顺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窗口,形成从上到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确保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正常进行。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有效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进。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2015年,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提出了信息公开目标要求,明确了岗位职责,规范了公开流程,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考评范围保障了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有效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一是不断修改完善《安顺市畜牧兽医局信息收集报送制度》等制度,明确了岗位职责,规范了公开流程,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范围,保障了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有效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及更新情况
2015年,我局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科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安顺市畜牧兽医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安顺市畜牧兽医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主动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程序等都做出具体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并按时将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在安顺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科、安顺市政府门户网站、安顺市畜牧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并按规定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报送信息公开资料,及时将有关信息主动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运行情况
一是2015年,我局进一步完善安顺畜牧门户网站建设和运维,规范了版面设置、丰富了网站内容,更加方便群众和企事业单位查询。通过该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信息,让广大民众及时了解相关情况,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群众能够及时、快捷地了解政府信息,充分发挥了畜牧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二是认真按照市电子政务办、信息公开科及网站管理的要求,认真做好安顺市政府门户网站、安顺市畜牧门户网站的信息发布工作和安顺畜牧门户网站、政府门户网站的后台管理地址及用名、密码管理工作,没有在网站上发布任何涉密或敏感信息,年内没有涉密事件发生,涉密率为零。三是主动在安顺市政府门户网、市政务服务中心、安顺日报等载体公开了本行业有关信息,同时按规定向市政务服务大厅报送信息公开资料,及时将本行业有关信息主动公开,主动公开率100%。
二、围绕中央、省和市中心工作,积极推进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5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要求,紧紧围绕国家、贵州省和安顺市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积极组织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学习《条例》、《暂行规定》、《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好并强力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法制办的要求,制作了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并按规定时间限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发布;及时在安顺门户网站上公开全局财政预算决算收支情况、“三公”经费收情况,及时公开安顺市畜牧兽医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和畜牧综合执法案卷评查信息、报告。2015年共公开4件行政处罚信息。累计在安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上传113篇信息,信息内容涉及畜牧水产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情况、节假日动物产品监督检查、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动态和资讯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及时更新或完善不完整信息情况
我局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补充完善不完整信息、及时更新动态类信息。一是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按有关规定将我局工作机构的名称、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公文法规、执法依据、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服务事项等内容提供到安顺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安顺市畜牧局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公开了机构职能、法规规章、工作动态、决策信息、统计信息、 财务管理、人事信息、行政职权、党风廉政等。同时制作政务公开宣传板在局机关公开。通过广泛宣传,使政府信息公开理念深入人心,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二是结合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公开动态类信息。如招考信息、畜牧业项目申报,生猪、牛羊价格行情等。三是及时公开安顺市畜牧兽医局惠农政策及安顺市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卫生监督及举报核查制度等信息。七是进一步加强畜牧惠农政策、法规等解读回应。公开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和《食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解读。公开《贵州省违反党纪党规典型案例图解》。四是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及时在畜牧网上回复广大群众有关畜牧业方面的情况咨询。2015年回复群众咨询2条。五是我局所公开的信息中没有虚假信息。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公开。2015年,我局在安顺电视台、安顺广播电台、《安顺日报》、《贵州日报》等新闻媒体公开我局的重要信息10余条,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喉舌作用,实施“三贴近”,即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二是设置政务公开专栏和电子屏幕公开。将我局的许可事项、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等3项对外公开,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前来办事人员。三是在安顺畜牧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995条,其中政县区动态信息253条,政务公开类58条,信息资讯类591条,公告公示类16条,畜牧科技类77条。包括局发文件、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招商引资、工作动态、畜牧业大事记、养殖技术指南、主要畜禽市场信息等。四是及时在安顺畜牧网、安顺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开我局事业单位招考人员的方案,公示招、录用考试信息等。五是定期收集、整理信息,通过编印《安顺畜牧水产简报》及时刊载市政府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和重要事项,向上级业务部门、市直有关工作部门、各县区畜牧兽医局报送信息,保证相关部门和人民群众都及时了解我局的各项工作。全年共编辑《安顺畜牧水产简报》12期100条信息,较好地发挥了传达政令、发布信息、指导工作、服务基层的作用。
2015年,在贵州省农业政务信息网管理平台上主动公开62条,通过审核采用公布6条。
(三)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一是我局积极在安顺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并及时对动态类信息和不完善信息及时完善更新。二是及时公开安顺市畜牧兽医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和畜牧综合执法案卷评查信息、报告。2015年共公开4件行政处罚信息。三是根据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要求,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积极参与市政府组织的培训,按要求开展普查工作,及时更新信息咨询、完善栏目等,切实消除“僵尸网站”和“睡眠网站”,切实扩大畜牧信息发布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
2015年,我局主动向安顺市政府门户网站上报公开信息113条,65条通过审批公开。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法律法规、工作动态、养殖生产、统计信息、支农惠农政策、动物疫病防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安全生产、落实农业农村工作情况、财政预算决算情况、人员招聘等多方面信息,基本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到当面申请、信函、传真、网络等形式申请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全年无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2015年,我局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局依申请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为0件,未发生因提供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的费用,因此我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均为0元。
五、信息公开投诉、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等情况
2015全年未出现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无行政处罚事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得到进一步规范,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由于经费较为困难,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有限,导致信息公开方式相对比较单一,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还不够完善。二是宣传力度还不够,广大干部对《条例》的知晓率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宣传培训,丰富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一是强化日常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保证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二是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不断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三是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四是加大检查指导力度,真正建立起组织有保障、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责任有追究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效落实。五是规范和丰富公开内容,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妥善处理保密与公开的关系,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查机构和审核制度,严格审查程序,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在保证国家秘密安全的同时,更广更多更快地公开信息。六是加强信息更新和报送,按照市政府电子政务办、信息公开科要求,及时做好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数据的更新,加强向市委办、市政府办报送政府信息。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安顺市畜牧兽医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51-33529180,电子邮箱:assxm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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