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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4-03-31 00:0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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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人民政府办《关于报送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予以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3年,我委在市政府的领导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着力在完善和规范上下功夫,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一是及时调整了市发改委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相关栏目进行调整、充实、连接;三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审核机制。完善审查制度,规范审查程序,建立网上信息发布登记备案制度,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四是完善委政府信息网站维护更新制度。确定委办公室为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信息维护机构。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升级门户网站,构建信息平台,保障了全委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为社会提供了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委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把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内容予以公开,积极打造阳光政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扎实推进2011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把行政行为始终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促进全委依法行政、科学行政、高效行政。一是对政府信息做到及时主动公开;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前的政府信息进行认真梳理,逐项审查公开。2013年我委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40余条。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内容涉及政策法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工作动态等,并及时公开我委重要会议、活动报道、自身建设等重要政务的最新动态,以及政务公告和公示。三是及时在网站上公开2013年度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2012年度财政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等情况,并上报市政府在门户网站上公开。

三、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3年,共办理1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具体为:紫云县松山镇骂柱塘村村民需要我委公开紫云县松山镇标准化厂房项目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委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第六年,我委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贵州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距离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未得到完全发挥。一些纸质载体刊发的信息,没有及时在网上公开发布。二是一些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公开不够完整及时。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布的多以近期信息为主,对年度其它信息,整理不够到位。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今年我委将着手整改,继续通过完善机制,加大投入,改进网络等多种措施,进一步把握信息公开与工作的结合点,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七、其他事项

2013年,我委除通过委独立门户网站及时公布政府信息外,还充分利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物价局网等网络平台和《安顺日报》、《安顺晚报》等新闻媒体发布我委政府信息,积极抓好信息报送工作,通过以上方式及时公开和发布政府信息,确保了我委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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