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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出让西秀区“2020-西区挂-17号”等8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10-13 15:39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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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3708475 信息分类: 安府函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文  号: 安府函〔2020〕54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出让西秀区“2020-西区挂-17号”等8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西秀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拟出让西秀区“2020-西区挂-17号”等8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西秀区“2020-西区挂-17号”等8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其中:

  1.2020-西区挂-17号地块,出让面积31779平方米,用途为商住用地;

  2.2020-西区挂-18号地块,出让面积40240平方米,用途为商住用地;

  3.2020-西区挂-19号地块,出让面积31292平方米,用途为商住用地;

  4.2020-西区挂-21号地块,出让面积1106.54平方米,用途为商住用地;

  5.2020-西园区挂-02号地块,出让面积64536.89平方米,用途为商业用地;

  6.2020-西园区挂-10号地块,出让面积73379.2平方米,用途为商住用地;

  7.2020-西园区挂-13号地块,出让面积142678.01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

  8.2020-西园区挂-14号地块,出让面积11081.3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此次挂牌出让地块在开发建设中涉及的有关规划管理,请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执行。

  三、此次挂牌出让地块开发建设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四、请你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和规范出让方案,在供地时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开工申报、竣工核验制度,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

 



                                                                                2020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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