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秀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拟出让西秀区“2020-西区挂-17号”等8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西秀区“2020-西区挂-17号”等8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其中:
1.2020-西区挂-17号地块,出让面积31779平方米,用途为商住用地;
2.2020-西区挂-18号地块,出让面积40240平方米,用途为商住用地;
3.2020-西区挂-19号地块,出让面积31292平方米,用途为商住用地;
4.2020-西区挂-21号地块,出让面积1106.54平方米,用途为商住用地;
5.2020-西园区挂-02号地块,出让面积64536.89平方米,用途为商业用地;
6.2020-西园区挂-10号地块,出让面积73379.2平方米,用途为商住用地;
7.2020-西园区挂-13号地块,出让面积142678.01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
8.2020-西园区挂-14号地块,出让面积11081.3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此次挂牌出让地块在开发建设中涉及的有关规划管理,请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执行。
三、此次挂牌出让地块开发建设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四、请你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和规范出让方案,在供地时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开工申报、竣工核验制度,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
2020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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