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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出让安顺经开区“2020-02号”等3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09-03 16:35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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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2851263 信息分类: 安府函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文  号: 安府函〔2020〕49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出让安顺经开区“2020-02号”等3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区关于拟出让安顺经开区“2020-02号”等3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安顺经开区纬一路与堰塘二路交叉口东南侧(堰塘片区B-08)地块(2020-02号)等3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其中:

  1.安顺经开区纬一路与堰塘二路交叉口东南侧(堰塘片区B-08)地块(2020-02号),出让面积32459.2平方米,用途为商住用地;

  2.安顺经开区堰塘二路与堰塘三路交叉口东南侧(堰塘片区B-15)地块(2020-03号),出让面积40047.55平方米,用途为商住用地;

  3.安顺经开区纬六路与黄果树大街交叉口西北侧(航城片区F-01-04)地块(2020-43号),出让面积68258.93平方米,用途为商住用地。

  二、此次挂牌出让地块在开发建设中涉及的有关规划管理,请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执行。

  三、此次挂牌出让地块开发建设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二年。

  四、请你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和规范出让方案,在供地时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开工申报、竣工核验制度,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管。

  


                                                                                   2020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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