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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顺市“组组通”硬化路管理养护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及《安顺 市“组组通”硬化路养护资金管理使 用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08-12 15:29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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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贵州省农村“组组通”硬化路建设管护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加强和规范全市“组组通”硬化路管理养护, 提高“组组通”硬化路养护质量,保障群众出行安全,根据《安顺市农村公路条例》、《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13号)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安府办发〔2021〕1 号)等相关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按照“确权到村、管养归县、资金统拨”要求,结合安顺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安顺市“组组通”硬化路管理养护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及《安顺市“组组通”硬化路养护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使用办法”),推进安顺“组组通”硬化路管理养护高质量发展,助力建设安顺一流旅游城市。

二、主要内容

(一)《实施细则》

整体框架参照了《安顺市农村公路条例》和国务院、省、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等相关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按照“确权到村、管养归县、资金统拨”要求,结合安顺市实际,由六个部分组成。具体如下:

1.总则。本章节包含第一条至第五条,主要内容为制定的目的与依据,对组道进行定义,管养原则与标准,创新养护模式,融合发展导向。

2.工作职责。本章节包含第六条至第九条,主要内容为明确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职责,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职责、市农业农村局职责。

3.管理养护。本章节包含第十条至二十二条,主要内容为县级政府依法划定组道用地及建筑控制区,将组道纳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建立资产台账,对路产路权的保护及赔补偿方式等;县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定期开展技术状况评定,建立质量安全及信用评价体系;实施分级养护,采取季节性保养和专人保养相结合方式开展,明确专人保养由专业养护公司负责,并与村道、乡道共同捆绑养护,增加养护人员收入。小修保养和养护工程由具备相关资质的专业养护企业承担;组道养护作业应按现行《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的规定执行。

4.资金使用及管理。本章节包含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五条,主要内容为制定组道日常养护资金分配及使用管理、监督复核等相关制度办法,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5.绩效评价。本章节包含第二十六条至第二十八条,主要内容为对组道日常养护实施情况进行明确,开展抽检,抽检结果与申报省级项目、市级日常养护资金等挂钩;建立健全日常养护管理绩效评价机制及其制度,其结果作为日常养护资金拨付依据。

6.附则。本章节包含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条,各县(区)可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本细则自2025年  月  日起施行。

(二)《使用办法》

主要围绕“资金统拨”要求,明确了养护资金筹集原则,管理模式和拨付渠道,特别规定了省、市、县三级养护资金统一拨付至各县(区)承接的养护企业,同时明确了日常保养、小修保养资金的使用比例和监督管理职责。由五个部分组成,具体如下:

1.总则。本章节包含第一条至第五条,主要内容为规范“组组通”硬化路养护资金管理,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2.资金筹集及使用。本章节包含第六条至第十二条,主要内容为组道日常养护资金及养护工程资金筹集比列和方式。

3.资金拨付。本章节包含第十三条至第十六条,主要内容为按照日常养护资金“统拨至终端”的原则,明确省、市、县级资金拨付统一拨付至最终实施单位,实现“资金统拨”要求。

4.监督管理。本章节包含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一条,主要内容为明确资金专款专用,建立和完善养护资金的使用台账,制定组道日常养护资金分配及使用管理、监督复核等相关制度办法,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5.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需要补充说明的事项

《实施细则》及《使用办法》在总体安排上,既立足与《贵州省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相一致,又结合我市《安顺市农村公路条例》、《安顺市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办法》实际作了一些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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