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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及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及市委五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及《安顺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各项任务要求,促进医保法治建设取得更大进展。
一、坚持政治统领,严格落实医保法治建设责任
一是坚持政治统领,确保医保法治建设正确方向。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全面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到医保工作中,确保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医疗保障领域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不断强化医保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有效发挥法治建设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依法推动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筑牢法治意识,表率学法用法。充分发挥市医保局领导干部表率学法的模范作用,利用好“六学四平台”立体学习机制,将“第一议题”和“会前学法”融合起来,高频次多形式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读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内法规及医保领域相关法律法规。领导干部党组会带头“解读”学法、在线学法带头“考法”,带领市直医保干部在线学法考试取得100%参考率、合格率。
三是扛牢主体责任,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医保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切实担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主要领导牵头研究部署医保改革与医保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年初对标对表省、市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和市政府2024年依法行政深化年行动工作要求,审议印发《安顺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领导参与、亲自督促,强化要点任务落实情况跟踪,对涉及推进医保领域集中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行政规范性文件修改等工作,及时研究部署,切实做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前谋划、年中调度、年终督查。
二、坚持依法推动改革,全力推进医保改革取得成效
(一)医保基金安全得到全面保障。紧紧围绕“收好钱”,坚持稳字当头,持续强化医保待遇及参保征缴政策宣传,总体参保率历年来持续稳定在95%以上,筑牢基本医疗保障网;强化基金预决算,常态开展基金运行分析,有效确保医保基金平稳运行。紧紧围绕“管好钱”,坚持系统思维,在强化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依法行政、依法履职、严格监督、规范执法和法治人才培育培养等方面下足功夫,不断深化医保法治建设;坚持底线思维,推进基金监管全覆盖,与纪检监察机关以及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联动实施综合监管,切实守护好群众“看病钱”“救命钱”。
(二)待遇保障内涵和质量稳步提升。紧紧围绕“用好钱”,坚持惠民为本,着力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稳步推进完成职工门诊共济、个人账户共济、医保DIP支付方式改革、医疗救助资金市级统筹、推动落实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等改革任务,巩固提升门诊、住院待遇保障,普遍开展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疾病保障,认真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实现新生儿出生即参保政策落地。按程序动态调整安顺市医疗服务价格,常态化落地执行药品耗材集采任务,切实减轻群众负担。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DIP支付方式改革、药品耗材集采等措施,助力缓解群众“看病贵”。持续推进医保领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切实做好特殊人群资助参保、三重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工作,全面落实特殊困难群体参保资助费用、医疗救助待遇和医保待遇保障。
(三)数据赋能促进医保经办服务提质增效。坚持创新驱动,聚焦数据赋能,不断优化“安顺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服务功能,参保单位和群众用手机完成参保查询、异地就医备案、职工门诊共济、门诊产前检查登记、慢特病资格申请等31项高频医保服务事项办理。实现异地就医全国联网全覆盖,实现县(区)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移动支付服务全覆盖,实现医保经办服务窗口、一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综合服务终端“刷脸办”全覆盖,实现定点医药机构开通医保电子凭证场景全覆盖,实现医保结算从“卡支付”“掌上付”到“刷脸支付”的新体验。“15分钟医保服务圈”全面提质增效,打造“医保+金融”“医保+通信”等医保“1+N”医保基层帮办、代办服务站(点)1300余个,乡、村覆盖率达100%,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让医保业务办理更便捷。
三、坚决落实依法行政要求,不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全面提高医保部门依法履职能力。一是夯实基础,权力事项“清单化”。依法动态调整编制安顺市医疗保障权责清单,并及时对外公布,确保公众有效监督。医保部门不涉及综合执法改革相关工作,并未对乡镇、街道进行委托执法。截至目前,已调整并对外公布市医保局权责清单22项、行政执法事项22项、“一目录五清单”。二是服务优质,优化营商“便利化”。在优化营商环境上下功夫,助力深化“贵人服务”品牌建设,全面统一医疗保障政务服务窗口硬件标准、服务规范,全面推行“企业服务群”“周末不打烊”“午间不休息”“下班延时办”“免填单”“点对点”“定制化”等服务,把惠企便民、助企纾困政策讲深讲透,提升企业或群众医保办事体验感。三是统一市场,公平审查“制度化”。从拟文源头强化文件公平竞争审查主体责任、局办公室复审责任的落实,确保准确把握审查对象、审查范围、审查流程,切实开展我局重大政策措施公平审查工作,持续推进现行有效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工作。四是创新模式,普法宣传“多样化”。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打造医疗保障网络宣传矩阵,充分利用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暨医保普法教育宣传工作站、“安顺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新技术新平台开展普法活动,对医疗保障违法违规案件进行曝光,召开安顺市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新闻发布会,多形式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月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医保普法、解读医保政策,推进民法典、国防安全、生态文明、“宪法宣传周”各类普法活动,积极营造良好医保法治氛围。
(二)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科学决策,法制审核“前置化”。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将程序意识和法治意识严在平常。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和备案审查制度,深入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各项清理工作,强化法律顾问职责履行,对以市医保局名义作出的行政执法行为持续推进前置法制审核。二是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规范化”。认真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和省、市贯彻落实重点任务,督促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医保领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高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度,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市医保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均直接适用贵州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印发《2024年安顺市强化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方案》,按计划开展2024年全覆盖医保基金监管行政执法检查。鼓励全员执法,严格行政执法资格证管理。三是抓实整改,整治管理“台账化”。深入推进全市医保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召开全市医保系统集中整治会,成立领导小组、印发工作方案,围绕省、市问题清单和全省医保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整改问题清单及2023年市医保局组织开展的行政执法案件评查评审发现问题,全面排查各级医保部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举一反三抓整改,查找突出问题3个、制定整改措施3条,制作整改工作台账、梳理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有效确保问题整改逐项销号,全面完成整改。
(三)全面开展医保领域行政执法监督。一是提升质量,执法监督“常态化”。“倒逼”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制定印发2024年安顺市医疗保障行政执法重点工作执法监督计划,围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推进情况、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情况和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等重点工作,聚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重点针对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全年开展两轮次全覆盖行政执法监督督查。充分运用典型案例精准开展警示教育,开展线上线下旁听庭审活动。二是提高水平,“两降一升”长效化。长效做好“两降一升”工作,聚焦提高行政诉讼应诉水平,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结合行政执法监督实地检查开展随机抽查。梳理统一全市医保系统行政处罚案件卷宗归档封面、目录模板。督促全市医保系统充分发挥协议管理与行政监管合力作用,做好行政处罚和协议管理的衔接,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双向衔接。2024年全市医保系统均无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三是强化素养,法治培训“专业化”。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年度规划,制定《安顺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安顺市医疗保障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组织学习《“教科书式”行政执法规范指引》《行政执法过程中普法的工作指引》,结合部门特色,以医保系统“干部能力提升年”为载体,组织开展全员培训,确保全市医保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参训时长均超过60个学时,切实提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医保法治建设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还有欠缺,法治人才培养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成效还需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有待加强。
在2025年工作中,安顺医疗保障局将进一步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我市实施方案及省医保局相关工作安排,扎实推进医保依法行政、法治监督等方面工作,结合实际狠抓落实。一是持续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二是持续强化医保公共服务事项办理规范化标准化;三是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持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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