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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2022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市医保局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市第五次党代会擘画的未来发展蓝图和全市“1558”发展思路,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坚持党的领导,坚守法治为民,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扎实推进公正文明执法,推动医保工作走深走实。
一、安顺市医保局2022年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一)安顺市医保局办理行政执法案件0件。市医保局不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征收征用等具体执法行为。
(二)截至目前,市医保局无行政复议、无行政诉讼。
二、安顺市医保局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关情况
(一)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局党组始终坚持将法治医保建设摆在医保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积极研究部署医保改革与法治医保建设重点工作。年初及时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印发《安顺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确保责任层层压实。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党组会上系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结合依法行政巩固年行动、作风革命和医保行风建设,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带头讲”、“科长上讲台”、青年理论学习“微课堂”、医保服务窗口“晨会晚训”、“书香医保”等载体,购买书籍、完善法治建设专题文化墙内容、督促干部职工完成在线学法考勤等方式,教育引导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提升医保部门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和执行力。
(三)坚持医保法治,聚焦基金安全,持续推进基金监管相关工作。一是落实社会监督员和举报奖励工作机制。二是加大对“两定”机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智能审核并结合人工审核方式加大医疗费用审核力度。三是坚持依法行政,创新完善基金监管各项制度。今年来,全省率先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探索建立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落实医保基金安全主体责任制、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暨医保普法教育宣传工作站建设,全覆盖全链条强化基金安全监管。四是保持对打击欺诈骗保的零容忍,全覆盖、出重拳,全年常态化开展检查,针对不同类型监管对象特点及易发频发多发问题,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结合日常监督检查、现场检查、抽查复查、飞行检查、联合检查等多种形式,开展2022年全覆盖基金监督检查。
(四)坚持医保法治,聚焦“三项制度”执行,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及时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向社会公开。按程序开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调整后,市医保局权责清单共21项。二是持续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督促市、县医保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及时参加培训、考试、办证,并做好对外公示;督促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三是持续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督促全市医保系统严格执行行政协议处理、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制度。四是严格执行《贵州省医疗保障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试行)》,对同一行政执法事项,直接适用省医保局制定的行政裁量权基准。五是持续推进“两降一升”。截至目前,市、县医保局均无行政复议、无行政诉讼。
(五)坚持医保法治,聚焦规范行政行为,持续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印发《安顺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工作督导的通知》,明确9个重点督查督导内容,分三个阶段全覆盖开展全市医疗保障行政执法监督督导,督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建立和贯彻落实的情况,并抽查县区医保部门行政处罚卷宗;督促规范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确保全覆盖开展告知承诺制;督促规范行政权责清单工作,要求各县区医保局严格动态调整、集体审议、向社会公布。全年,开展了两轮督导,并结合督导同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三、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今年以来,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表率作为,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安顺各项任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有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比如,在行政执法监督督导中发现,基层医保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提升还需加强。综合分析原因,是针对性的依法行政业务培训还不够,形式还不够多样。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下一步工作中,市医保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法治建设,继续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全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地落实,坚决做到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紧紧围绕法治医保治理体系建设,依法推进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强化干部队伍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全力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安顺各项任务的落实落细;二是持续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落实,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两降一升”;三是持续推进依法行政,继续加强对医保干部队伍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推进医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持续推进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建设,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卷宗评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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