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 第711号)(规定,结合安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实际,编制本指南。
一、公开原则
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二、公开主体
安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
三、公开内容
安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是指安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安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以下类别的政府信息:
1.部门概况
2.政策文件
3.退役军人事务
4.人事信息
5.财政信息
6.政务公开标准规范
7.工作动态
四、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安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通过安顺市政府网站链接、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主动公开有关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浏览官方微信公众号(公众号为"安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方式查找所需信息。
五、主管部门
安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各科室(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主管业务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安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地址:
安顺市西秀区建军路11号
邮编:56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