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发布时间: 2015-08-29 09:55   

事项名称

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子项名称

审批部门

安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

事项类型

非行政许可

能否在线申报

承诺时限

一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一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124号令)《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

审批条件

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未销售的;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三)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四)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审批程序

受理--制证--归档

申请材料

(一)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复印件;
(三)属于科研、定型试验的机动车的,收存科研、定型试验单位的书面申请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
(四)属于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的特型机动车的,收存合格证或者进口凭证复印件。

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

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发改价格[2004]2381号文、黔价费[2007]371号

机动车临时号牌5元/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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