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名称:
对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不听劝阻的处罚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8号,2005年8月28日公布)
行政处理:
第五十五条 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不听劝阻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执法机构:
安顺市公安局
办理流程: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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