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不听劝阻的处罚

发布时间: 2014-08-29 00:00   

行政执法名称:

对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不听劝阻的处罚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8号,2005年8月28日公布)

行政处理:

第五十五条 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不听劝阻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执法机构:

安顺市公安局

办理流程: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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