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

发布时间: 2014-08-29 00:00   
行政执法名称 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0条第1款第1项
行政处理 责令改正,并处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执法机构 消防支队、消防大队
办理流程 检查→受案登记→受案审批→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告知案件审核、审批→作出决定→送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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