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取消基层医疗机构医院级别限制医保用药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关于取消基层医疗机构医院级别限制医保用药的提案。我局高度重视委员提案意见并积极推进提案办理工作。一是现行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管理规定。根据《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的要求(以下简称《药品目录》),各地严格执行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药品品种,限定支付范围和甲乙分类等内容,制定和调整国家药品目录属于国家事权。二是在《药品目录》中,基于临床用药安全和风险性的考虑,如对中成药注射剂设定了限定支付范围,其它绝大多数目录内药品不受医疗机构级别的限制。《药品目录》收载西药和中成药共3159种,其中西药1398种、中成药1336种、协议期内谈判药品425个。另外,还有医保基金可以支付的中药饮片892种。临床具有多种治疗用途的药品,选择其主要治疗用途分类。临床医师依据病情用药,不受《药品目录》分类的限制。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已连续8年开展药品目录调整工作,累计将810个药品新增进入目录范围。三是现行医保药品目录和报销政策对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实行差异化管理,旨在引导患者合理就医、推进分级诊疗。基层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医保报销范围和药品目录通常与二、三级医院存在差异,主要基于其为广大基层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四是医保部门已逐步推动医保政策向基层倾斜。目录动态调整:将更多常见病、慢性病用药纳入基层医保报销范围,例如高血压、糖尿病等“两病”用药。提高报销比例:上调基层医疗机构的医保报销比例,鼓励患者首诊留在基层。长处方政策:对慢性病患者,基层医疗机构可开具更长周期的处方,减少患者往返次数。五是取消基层医疗机构级别用药限制需统筹考虑。既要评估医保基金承受能力,避免过度医疗或资源浪费,确保基金安全;还要同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药品配备和诊疗技术;加强处方审核和用药监管,防范不合理用药风险。
综上所述,医保部门高度关注和积极解决取消基层医疗机构级别用药限制问题,鉴于市级没有相关调整权限,我们将积极向国家和省医保局汇报并争取相关政策调整,建议国家和省医保局在条件成熟地区试点探索逐步放开基层医疗机构部分药品使用限制,加强基层医务人员能力建设,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联合卫健、药监等有关部门,优化分级诊疗和药品配备,适时优化调整基层医疗机构医保用药政策。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安顺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邓宁;联系电话:33227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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