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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市财农【2025】15 号)安顺市财政局 安顺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19 14:42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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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市财农【2025】15 号)安顺市财政局安顺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 (1).pdf


安顺经开区、黄果树旅游区财政局,农林牧水局:

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5〕52号)精神,现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6万元转下达给你们。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资金属一次性补助,收入列2025年“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2025年“2130505生产发展”政府收支功能分类科目。

二、要严格按照《财政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突出资金支持重点,强化重点政策和重点工作落实,要持续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不断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提升产业项目带动就业、促进增收的实效。要将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作为支持重点,确保完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底线任务。

三、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2〕14号)和《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强化绩效管理,加强项目监管,有序推进项目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和验收工作,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加快资金支出进度。

四、认真落实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有关要求。此次下达的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各级财政部门要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五、要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照可执行指标、用款计划、资金支付申请、资金支付需求、协议或合同约定、项目实施进度和补助补贴发放周期等,将资金支付至最终收款人,严禁违规向代管资金专户等财政专户、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开发区(园区)或乡镇账户、地方融资平台、共管账户和代理银行内部结算账户转账,挪用财政资金。严禁财政零余额账户或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先清算、后支付”或“超额清算”,同时不得支出后延迟资金清算或不清算。

六、要按照加强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的工作要求,加强与相关行业部门协调配合,加强项目评估论证,切实做好项目开工前期准备,实施项目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要求,加强项目论证储备,做好项目动态调整,衔接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

七、要加强衔接资金项目常态化监管,全面加强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管理,严格执行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衔接资金分配一律公开,乡村级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引导脱贫群众和检测对象参与项目决策、实施、管理和监督,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八、要加强衔接资金项目录入备案工作,及时将衔接资金项目相关信息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及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市乡村振兴局将继续对资金项目备案情况进行月通报,并作为资金管理使用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

附件:1.转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表

2.转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开发区)

3.转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黄果树旅游区)

                                              安顺市财政局      安顺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7日

安顺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5年6月17日印发

(共印8份)

附件1

转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表

单位:万元

县区

中央资金分配金额

其中: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发展

其中: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备注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

55

3

黄果树旅游区

131

其中:

龙宫镇

70

黄果树镇

31

1

白水镇

30

附件2

转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

市级主管部门

安顺市农业农村局

县级主管部门

开发区农林牧水局

市、县级财政部门

开发区财政局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55

财政拨款

55

其中:中央补助

55

本级安排

其他资金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说明




数量指标

巩固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

≥0.4948万人

质量指标

巩固成效率

10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31日前

成本指标

项目实际支出是否控制在批复概算的单价内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项目实际支出成本控制(万元)

≦55万元

经济效益指标

脱贫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脱贫户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率

≥90%


附件3

转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

市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安顺市农业农村局

县级主管部门

黄果树旅游区农牧水服务中心

县级财政部门

黄果树旅游区财政局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31

财政拨款

131

其中:中央补助

131

本级安排

其他资金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说明




数量指标

巩固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

≥1.2244万人

质量指标

巩固成效率

10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31日前

成本指标

项目实际支出成本控制(万元)

≦131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政府巩固脱贫成效率

100%

经济效益指标

脱贫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脱贫户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率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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