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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018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0-20 15:21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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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雄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覆盖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食用农产品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近几年我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概况

目前,我市共有食用农产品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3304个,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1个,农贸市场56个,大中型配送中心11个,大中型超市31个,自20156月以后,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采取分段监管的方式。入市前由农业农村局采取对农资投入品的检查、抽检及食用农产品种养殖基地的自检方式保障产品安全,2019年我市农业农村部门除加强抽检农药产品57批次,合格率为96.4%外,食用农产品抽检1471批次,合格1468批次,合格率为99.7%。共出动农业执法人员2986人次,检查市场628个次,检查企业、合作社1272个次,查处案件29件,罚没金额14.39万元。入市后由市场监管局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检的方式保障产品安全。自2016年以来,我市市场监管局按照每年市级360批次、县级240批次开展对食用农产品的监督抽检工作,截止2019年底,全市共抽检食用农产品9412个批次,合格9364批次,合格率99.4%,快检食用农产品22362个批次。目前市场监管局已整合1233012331123151235812365(注:12345属于政府服务热线电话)等投诉举报平台电话为12315。截止2019年底,共出动市场监管执法人员3216人次,检查农贸市场1072个次,食用农产品销售者7363户次,查处案件12件,罚没金额12.849万元。无论检测结果或是处罚案件,均依法通过网络系统向社会公开,有的典型案例还进行了媒体曝光。今年按照每千人1批次的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已下达抽检计划3200批次,比往年的抽检批次有大幅提升,年内抽检工作正在按步骤顺利完成,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均在有条不紊地正常开展。总的来看,全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逐年都在加大监管力度,不断增加检测的覆盖面,我市食用农产品的安全是基本得以保障的。

二、提案建议所涉及的问题以及市场监管工作面临的困难

我局针对提案所提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安排专人进行调研梳理,针对我市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大型配送中心等单位市场检测能力的建设工作,实现对食用农产品流通、生产、餐饮环节检测能力的全覆盖的建议。目前,所有的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求开展自检工作,自检合格的食用农产品才能入市销售,食品农产品进入市场后,农产品批发市场、大部分配送中心以及部分超市,针对食用农产品入市后为提供检测报告的情况,设有快检室的,每天快检食用农产品10-20个批次不等开展快检工作。按照《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鼓励零售市场开办者配备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或者委托具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对零售市场(即农贸市场)快检工作没有强制性要求,有条件的市场可以鼓励建立。但实际上,农贸市场的市场开办方情况比较复杂,有的是社区代管,有的是村委会自行管理,有的是几家公司共管,且因为资金和人员的问题,难以购置快检设备进行快检工作,加之商务部门牵头的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经费困难,难以做到全面覆盖,有的农贸市场开展快检工作还有待时日。餐饮环节主要是经营主体按规定对已加工食品留样,市场监管部门采取监督抽检、风险检测及日常检查的方式开展监管工作。针对将主城区农贸市场和大型农产品使用单位食品质量安全数据和信息纳入市级监控平台,构建立体化风险防控网络的建议。由于建立市级监控平台资金投入大,地方财力不足,至今市场监管系统未建立市级监控平台,日常检查和开展专项督查,主要是借助省局开发的“食安监”监管系统开展工作,但该系统主要是涵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检查数据,因食用农产品经营是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因此该系统没有相应的食用农产品的检查数据和信息。针对建立健全种养、流通记录体系,推广分级包装和产地编码制度,构建从原产地到市场、从批发到餐桌全程追溯体系,进一步提升贩入我市的农产品安全质量监管水平等建议。目前在种养殖环节方面,农业农村部门下发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试行)》,要求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对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自行开具并出具的质量安全合格承诺证。种植养殖生产者承诺不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及非法添加物,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符合农药兽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对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合格证真实性负责。在市场销售环节方面,市场监管部门要求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要提供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以及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才能入市销售。通过督促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认真履行索证索票制度,达到追根溯源的目的。生猪产品和禽类产品通过扫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脚环上的二维码,可以查到屠宰场信息和产地信息,其他食用农产品还没有完全实现,追溯体系有待改进和完善。

三、下步打算及措施

(一)立足自身职能,强化日常检查。按照食用农产品监管职责划分,农业农村部门履行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产地初次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监管职责;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履行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批发、零售环节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管职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将认真按照职能职责,除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日常检查外,借助省局开发的“食安监”监管系统全面开展日常检查和专项督查工作,增加检查的覆盖面,切实督查市场主体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积极探索智慧监管的途径,建议“食安监”监管系统开发公司增加相应的模块,把食用农产品的相关数据都纳入其中,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有计划地实施市级监管平台建设工作,便于市场监管和掌握相关信息。同时,加强与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的配合,建立全链条监管的联席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努力实现从种养殖环节到餐饮环节的食品安全。

(二)落实抽检计划,加大抽检覆盖。一是认真抓好抽检计划的完成,按照每千人1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计划的目标任务,主动争取政府支持和财政预算,从2020年起,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好抽检工作。二是改进快检方式,提高检测覆盖面。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水果专卖店为主要抽检场所,以蔬菜水果、畜禽水产品为主要抽检品种,充分发挥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已配备的快检车或快检箱设备、市场自配的快检设备的作用,定期开展快检工作,做到应检尽检,力争每年全市完成的食用农产品快检数据可达1万批次以上。三是按照省市场监管局的安排,尽快推行餐饮单位快检工作的落实,努力实现食用农产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检测全覆盖。四是争取政府支持和财政项目经费,加快信息化监管及数据平台建设,打通食用农产品全链条监管检测数据共享渠道,延伸监管网络,着力保障人民群众吃上放心食品。

(三)完善追溯机制,加大专项整治。据农业农村部门提供,国家层面上已建立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但还在推广使用阶段,企业信息不全。下一步,农业农村部门也在加快追溯信息平台的数据完善,市场监管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将沟通对接,加强协作,共同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落实,切实督查市场主体认真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查验义务,为食用农产品追根溯源提供保障。同时强化执法检查,注重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报告后处置工作,充分用好整合后的12315投诉举报平台,严厉打击销售来源不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食用农产品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典型案例曝光力度。落实诚信建设机制,建立黄牌警告和黑名单制度,认真落实好即将出台的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顺市市场监管局等23个部门联合拟发的《安顺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工作制度》,形成社会共治,真正树立起市场监管执法权威,促使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市场监管的满意率和公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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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晶晶,联系电话:33853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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