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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8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6-24 10:38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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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报销标准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我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基本情况

安顺市自2003年在原平坝县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以来,逐步推进启动了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县级统筹,2008年启动了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机构改革后,市医疗保障局整合了医疗保险相关职能职责,完成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市级统筹,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的统一管理,待遇上的全面统一。同时开展了城乡居民门诊统筹,逐步将门诊统筹额度提高到400元每年。

二、门诊统筹基金运行情况

2019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基金门诊统筹共支出18501.67万元,享受待遇人数912963人,门诊统筹支付达年度限额的143077人,人均年度支出202.66元;2020年度支出14656.21万元,享受待遇人数943167人,门诊统筹支付达年度限额的95072人,人均年度支出155.39元;2021年度支出16561.36万元,享受待遇人数1004047人,门诊统筹支付达年度限额的121806人,人均年度支出164.95元。三年数据反映,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人均使用仅为年度限额的50%左右。

三、推进深化医疗保障改革,强化待遇保障

2021年我局经过数月努力,多次征求各部门意见,代拟《安顺市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现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安市发〔2022〕2号),方案中明确在2023年完成提高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工作,为参保群众提供更有力的门诊保障。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局将按《安顺市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规定,加强对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运行情况监测,按方案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年度限额调整工作,在确保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的同时,让参保人员享受到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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