粟莉、王恩海、叶博文、刘大龙、吴康、罗杨、郭晓海、颜学文、班兴坤代表:
代表们提出的《关于解决易地扶贫搬迁新增人口住房保障需求的建议》收悉,感谢代表们对我市易地扶贫搬迁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实施方案》(安市住建通〔2021〕38号),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确保住建领域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后续扶持工作扎实推进。
(二)组织多部门联合专题调研。6月3日至6月5日我局牵头会同市发改委、市移民局就搬迁家庭新增人口导致的住房困难及小区物业管理等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听取搬迁安置点社区和搬迁户意见和建议,并现场进行政策解读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将政策落实到搬迁户。6月11日下发《工作提示函》要求各县(区)住建部门,加强与生态移民部门沟通与协作,精准对接,建立快速审核通道,把搬迁家庭新增人口较多且符合条件的,优先享受城市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范畴。
(三)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五部门关于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人口新增住房需求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建保发〔2021〕1号)精神,会同发改、生态移民、财政等部门印发《关于做好安顺市易地扶贫搬迁人口新增住房需求保障工作的通知》(安市住建通〔2021〕150号),指导我市易地扶贫搬迁人口新增住房保障工作。
截止2021年底,已对145户住房困难搬迁家庭提供保障。其中57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困难家庭,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畴,实物保障1户,发放租赁补贴56户。同时就条件允许的87户安置点进行了扩建。
二、下步工作安排
(一)建立常态化申请受理机制及快速审核通道。一是生态移民部门进一步梳理移民安置家庭人口、结构、住房面积等情况,根据各县区公布实施的城镇住房保障条件,组织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困难家庭向住建部门申报公租房或发放租赁补贴。二是住建部门与移民安置部门要加强沟通,强化信息共享,精准对接,弄清需求,把搬迁家庭新增人口较多且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城镇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性住房或住房租赁补贴保障范围,建立有效解决搬迁家庭住房困难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宣传。住建、移民部门以及安置区所在乡镇、社区、办事处,要积极利用电视、广播、宣传栏等媒介,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住房保障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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