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猫营格八水库至普卡桥段纳入市政府“十四五”规划进行河道治理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县水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建议,查阅相关规划,该河段已纳入我县“十三五”水利专项规划中,且项目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因“十三五”期间上级资金有限未启动实施,纳入全市“十四五”中小河流治理后续项目进行储备,同时列入落实国发〔2022〕2号文件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创新路实现水利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办规计〔2022〕116号)的项目清单,开展前期工作和争取上级资金需要一定的时间,请保持与我县水务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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