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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西秀区等6个县(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实施年限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4-01-19 09:42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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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

报送的《西秀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西秀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2020—2023年)〉的请示》(西府呈〔2024〕5号)、《平坝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顺市平坝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2020—2023年)〉的请示》(平府呈〔2024〕1号)、《普定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普定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2020—2023年)〉开发时序的请示》(普府呈〔2024〕2号)、《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镇宁自治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2020—2023年)〉的请示》(镇府呈〔2024〕1号)、《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关岭自治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2020—2023年)〉的请示》(关府呈〔2024〕2号)、《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将〈紫云自治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2020—2023年)〉开发时序调整到2024年的请示》(紫府呈〔2024〕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将《西秀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2020—2023年)》《安顺市平坝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2020—2023年)》《普定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2020—2023年)》《镇宁自治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2020—2023年)》《关岭自治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2020—2023年)》《紫云自治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2020—2023年)》等6个方案实施年限调整为2020—2024年。

二、请各县(区)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安顺市西秀区等6个县(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2020—2023年)的批复》(黔府函〔2023〕190号)同意的开发区域和规划用途认真组织实施成片开发,优先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项目用地,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手续,及时做好实施土地征收、供应和利用等各项备案工作。

三、要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妥善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依法组织实施土地征收,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市自然资源局要加强对各县(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以及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安顺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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