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首页 » 专题专栏 » 热点专题 » 创文进行时
安顺市中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限制高消费
发布日期: 2024-07-24 08:37 文章字号:

点击开始语音播报

近日,记者从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获悉,被执行人安顺市中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因劳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未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被限制高消费。

据悉,申请执行人安顺市中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由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2023)黔0402诉前调书3282号民事调解书,主要内容为:本案的执行内容为: 1、由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97077元;2、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由被执行人承担案件受理费及申请执行费。

因被执行人安顺市中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1日依法立案执行。2024年7月,被执行人安顺市中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因未履行完毕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安顺市中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限制其高消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信息

电脑版|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