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编制安顺市财政局(市国资局)2024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信息公报专栏下载地址(http://www.anshun.gov.cn/jczwgk/assczj1/zfxxgk3/zfxxgknbczj/)。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安顺市财政局(市国资局)信息科联系【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武当山路与定安大道交叉路口(市综合服务中心主楼14、15楼安顺市财政局(市国资局)】邮编:561000,电话:0851-33283206 )。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安顺市财政局(市国资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聚焦财政主责主业,及时公开财政工作动态、财政数据和财政管理情况,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安顺市财政局主动公开信息1007件,其中通过市人民网站公开信息670件,通过“安顺财政”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337件。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财政收支、“三公”经费支出、财政政策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采购意向、履约验收、(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等情况。及时公开财政职责范围内、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事项,包括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惠企利民政策、减税降费、会计考试、政府采购等信息。及时更新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加大对涉农资金和财政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公开力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坚持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4年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1件,申请人均为社会自然人,申请内容主要涉及财政收支情况、财政预决算等相关信息,受理的依申请公开事项均根据本部门职能职责,严格按时限要求及时进行了受理、转办、督办,并给予了妥善回复。未收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持续推进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认真梳理财政领域政务公开事项。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加强信息内容审核。督促业务科室履行信息公开责任,切实加强“预决算信息公开”“财政数据”等重点领域专题专栏信息公开保障工作。持续完善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2024年信息发布未出现表述性差错。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对门户网站栏目进行认真清理,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更新“政府采购”栏目,确保与贵州省政府采购云平台有效链接。
(五)强化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能职责,按照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每季度末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查漏补缺,确保按标准开展政务公开。及时督促相关科室(中心)办理政务公开相关事项,确保在法定期限内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1 |
1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1 |
1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11 |
1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政策文件宣传效果、解读质量有待提高。下一步,我局将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不断提升解读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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