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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26 10:19 文章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全面反映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现予公布安顺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打算、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安顺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地址:安顺市西秀区北山路17号,邮编:561000,电话:0851-3328152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总体原则,统一思想,健全机制,优化服务,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依法及时主动公开各类相关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便捷信息知识库查阅功能,让需求者第一时间掌握政府信息,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基础保障。

(一)主动公开

安顺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依照《条例》相关规定,及时在安顺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网站更新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局领导、局机关各科室工作职能等基本信息;及时发布部门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法规、部门文件、财政预算决算、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信息和大数据领域工作情况;更新规范政务信息公开规范清单和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4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0余条,其中:部门动态28条,重点领域建设5条、政策文件6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全年没有接到公众、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认真规范信息发布,加强审核管理,对拟公开的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制度,首先由撰写科室对内容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等进行把关,然后由信息公开管理人员对格式文字等进行审核,一般信息经分管领导签字、重要信息经主要领导签字后公开;加强巡网读网,以严谨的态度保证发布信息的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强化对局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对网站各栏目设置科学性、合理性等加强思考。与时俱进,适时调整栏目板块布局。 

(五)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局办公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开展自查,检查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各项信息发布是否及时,并督促相关科室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4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差距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方法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一是规范化管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定期更新各个栏目,及时向社会公示。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切实提升工作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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