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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31 16:13 文章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要求,现公布安顺市民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安顺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武当路与定安大道交叉口旁安顺市经济综合服务中心16楼A1602,邮编:561000,电话:0851-33222449,邮箱:asmz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通过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467条,发布政策解读信息5条;公开市民政局领导活动、召开会议等信息39条;公开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和2022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说明,公开民政事务涉及社会组织管理、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民政事务信息145条。通过市民政局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转载重大政策信息128条。通过安顺市民政局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05条,订阅人数4407人;通过安顺市民政局政务微博发布信息58条,关注人数69人。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安顺市民政局没有接到公众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相关制度,调整完善信息发布形式,满足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要求,提高群众获取信息的便捷度,满足群众的知情权。目前,市民政局设置维护民政事务专题栏目7个,发布了涉及社会组织管理等行政执法的公告20期,将办理的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1、34、107号建议,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0027、0048、0145号提案办理情况及时进行了公开,发布民政事业统计年报12期、社会救助信息12期、养老补贴发放情况信息12期,及时发布了区划地名、社会事务、慈善社工等有关信息。

(四)信息保障方面。根据《2023年度市直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按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考核指标,做好网站公开、政务新媒体管理、依申请公开等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8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规范化管理应公开的民政部门政府信息,定期更新涉及民政事务的各个栏目,将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管理、养老服务、社会事务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示。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切实提升工作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工作人员懂得利用信息化手段管好网站和新媒体,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三是通过常态化提醒,及时督促内部业务科室及时公开相关的民政事务,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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