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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8 11:15 文章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编制安顺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信息公报专栏下载地址(zrzyj.anshun.gov.cn)。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安顺市自然资源局联系(地址:安顺市城市规划展览馆,邮编:561000,电话:0851-33222034,邮箱:1948770408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始终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施政的基本准则,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规定》,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和规范信息公开。

加大主动公开力度。2020围绕自然资源部门职能职责,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安顺日报安顺电视台主动公开工作动态信息、土地矿权、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规划批前公示、规划设计方案不动产登记三证一书审批结果政府信息900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8件,答复市长信箱信件11件。

是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2020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3件均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不存在超期、延期的情形。根据收到的23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按照申请人类型分,自然人申请信息公开20件,商业企业申请信息公开1件,其他组织申请信息公开2件;按照申请内容分,申请规划类政府信息20件,土地类政府信息3件;按照办理结果分,依法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15件,不予公开0件,不属于本机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的8件,不予处理的0件。收到的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情况,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形。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执行,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对所有公开的信息都严格按照严格“先审批,后公开”原则进行,未经审批不予公开,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并对上传信息内容进行核对,确保信息的权威性和精准度,内容都尽量具体细化,让群众看得明白,方便群众监督。

及时保障局门户网站每两周更新10条以上,积极向市政府部门动态、自然资源、重大建设项目等栏目推送政府公开信息,2020年共计报送信息简报81期,政务信息重点选题10余期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一是完善单位网站政务公开、不动产登记、规划公示、通知公告、领导信箱等栏目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二是依托安顺日报、安顺电视台等传统新闻媒体及时公开建设项目规划方案调整、详细规划批前公示等信息,不断强化传统渠道信息公开。三是通过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电话渠道以及在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和测绘法宣传日暨国家版图意识等宣传活动周期间为民众提供信息查询、咨询服务。

是强化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一是及时充实完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单位)具体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机制,确保工作扎实有序推进。明确办公室法规科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单位内部调动进一步充实人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专人负责。二是将政府信息公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经费有保障。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信息目录清单非公开信息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2

13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5

1

2440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1

0

2

行政强制

3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5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1

0

0

0

2

2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1

0

0

0

2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20

1

0

0

0

2

2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推进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具体内容还不够全面;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有待加强;三是政策解读、决策公开、公众参与度、依申请公开渠道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意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不断优化提升公开的数量和质量,在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规范化等方面下功夫,及时更新信息内容;同时充分整合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传统电视、报纸媒体资源,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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