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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审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9-03-26 16:38 文章字号:

现将我单位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2018年我单位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二条、《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第三十四条及《安顺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审计职能,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升公开质量,积极推进审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了依法行政,依法审计,保障了公民、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益。

(二)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公开。

一是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科室及负责同志,并要求办公室积极配合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经局领导议定,为顺利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进行,增加1名同志配合相关工作的开展,局党组书记明确要求要按规、合法进行公开信息的收集,相关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要秉承公开规定,按时完成我局信息公开报送。

(三)结合相关信息公开要求,规范信息公开。

为保障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我单位完善了《审计信息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工作制度的工作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标准、工作机制等进行了明确,建立了监督和工作考核评议制度,促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更加科学、规范、有效。

二、主动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2018年我单位严格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将信息公开目标任务分解到人,抓好工作落实。及时报送有关审计信息。2018年通过贵州省审计厅门户网站、安顺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审计工作情况,年主动公开党务、政务类审计信息48条。

(二)围绕“三大战略”实施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在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信息公开方面,我单位结合自身审计职能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审计工作的同时,就易地扶贫搬迁、产业精准扶贫、及环保方面依法依规主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三)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在决策信息、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方面的公开力度,对涉及需要公开的决策信息方面,经局领导签字审阅后及时通过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和贵州审计信息网进行公开。

(四)在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公开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18年10月24日,在安顺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我局受安顺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安顺市人大常委会作了《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均得到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们的充分肯定。并按照《安顺市审计结果公告办法(试行)》(安府发〔2005〕24号)文件规定,将审计工作报告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

(五)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示范试点建设情况。

基于我单位审计监督部门的属性,并不涉及审批服务程序,所以在“互联网+政务服务”方面未做相关工作安排。

(六)在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方面。

一是2018年单位内应公开的政务服务信息应用了安顺市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安顺市人民政府官网及时进行公开。二是积极配合贵州省审计厅和安顺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对于上报政务服务热线的工作,局内统一确认对外服务热线,并安排专人负责热线电话的接听,实行“一号对外”规定,以提高我局热线服务水平。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及其处理结果;受理举报、咨询和建议情况

2018年,在我局开展的各项审计工作中,未收到针对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在审计工作中,审计人员在职责权限内,认真开展审计工作,做好政策咨询服务工作,虚心听取审计工作建议和意见。

三、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公开的内容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相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学习不透彻、不深刻。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在法律法规范围内适当扩大公开范围,在进行公开信息编写时,仔细核查公开内容,努力提升公开信息质量,以扩大审计影响,促进审计监督环境的进一步改善,二是在以后工作中提高工作要求,强化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在涉及公开信息编写及报送时间等方面要做到及时、准确,三是加强对信息人员的教育培训,确保工作人员将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学透、学实,完善岗位责任制,建立工作激励机制,以增加信息公开工作者的责任感、紧迫感,着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技能水平,全面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安顺市审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48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48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政务客户端公开政府信息数

0

6.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1.人大代表建议

0

2.政协提案

0

(四)政府信息动态管理情况



1.依申请公开信息转主动公开信息数

0

2.解密公开信息数

0

(五)重大决策预公开情况



1.重大决策征集公众意见次数

0

2.公众反馈意见次数

0

3.征集到意见数

0

4.不予采纳意见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主要负责同志解读政策数

0

4.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5.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6.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会议开放情况



1.面向公众开放会议次数

0

2.参会公众代表人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

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

人员数)

0

2.兼职人数


(四)政务公开监督员情况(各市州、贵安新区填报)



1.本地区政务公开监督员人数

0

2.开展政务公开监督次数


3.提出意见数


4.采纳意见数


(五)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

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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