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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4-03-31 00:0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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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要求,我局编制了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单位2013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安顺市司法局(地址:安顺市西秀区太平小区安平街263号,电话:0853—3223461)。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我局高度重视,根据人事调整,适时调整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组织、指导和检查。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各业务科室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的各项业务信息,办公室审核统一发布。

(二)工作制度、机制建设及落实情况

按照《条例》及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建立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工作机制。制定了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并在局办公室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同时,建立信息主动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三)公开工作指南和目录的更新、完善情况

按照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安顺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安顺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在局机关设置政务信息公开栏,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同时,通过安顺普法网、《安顺普法手机报》和新浪微博“安顺司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五)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及业务培训情况

我局积极选派工作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加强了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28条,其中:工作动态112条;其它16条。

(二)年度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预算、决算)的公开落实情况

按照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及时公开了2013年度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2年度财政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三、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年度内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2013年,我局未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件数。

(二)年度内不予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数

2013年,我局未接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故没有不予受理的申请件数。

(三)年度内已答复的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件数

2013年,我局未接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所以没有答复件数。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我局无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五)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费用减免情况

2013年,我局未接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因此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年度内依申请信息收费及费用减免情况

2013年,我局无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七)受理举报、咨询和建议情况

2013年,我局未接到举报和投诉;接受电话咨询263人次,现场接受咨询65人次;未收到意见和建议。

四、本单位同意公开、部分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分类统计情况

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例外”,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都能予以及时公开。2013年,我局无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因此没有是否同意公开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状况良好,建立了完善的各项工作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我局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01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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