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人民政府办《关于报送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紧急通知》(安府办发电〔2011〕183号)要求,现将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予以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情况。
一、概述
2011年,我委在市政府的领导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着力在完善和规范上下功夫,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相关栏目进行调整、充实、连接;二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审核机制。完善审查制度,规范审查程序,建立网上信息发布登记备案制度,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三是完善委政府信息网站维护更新制度。确定委办公室为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信息维护机构。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升级门户网站,构建信息平台,保障了全委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为社会提供了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委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把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内容予以公开,积极打造阳光政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扎实推进2011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把行政行为始终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促进全委依法行政、科学行政、高效行政。一是对政府信息做到及时主动公开;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前的政府信息进行认真梳理,逐项审查公开。2011年我委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10条,至此我委已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计505条。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内容涉及政策法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工作动态等,并及时公开我委重要会议、活动报道、自身建设等重要政务的最新动态,以及政务公告和公示。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度我委没有收到各级组织、法人和公民要求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自2008年度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后,我委没有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过政府信息公开的费用,凡经我委提供的政府信息(资料)都是免费的。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我委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1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第四年,我委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贵州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距离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未得到完全发挥。一些纸质载体刊发的信息,没有及时在网上公开发布。二是一些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公开不够完整及时。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布的多以近期信息为主,对年度其它信息,整理不够到位。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今年我委将着手整改,继续通过完善机制,加大投入,改进网络等多种措施,进一步把握信息公开与工作的结合点,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七、其他事项
2011年,我委除通过委独立门户网站及时公布政府信息外,还充分利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物价局网等网络平台和《安顺日报》、《安顺晚报》等新闻媒体发布我委政府信息,积极抓好信息报送工作。2011年完成简报共232期。其中:发改工作动态93期、粮食工作简报38期、“项目建设年”专题简报28期、重点项目专项简报23期,重要商品监测分析报告11篇,煤炭价格监测季度分析3期,价格监测简报36期。通过以上方式及时公开和发布政府信息,确保了我委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一二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