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2021年度第一批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县按照所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将关岭自治县顶云街道石板井村集体农用地0.3221公顷(耕地0.322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3221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0.3221公顷。
二、你县应按照补充耕地方案和耕作层剥离利用方案,做好补充耕地后期管护和拟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剥离利用工作,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三、你县要加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管理,严格按照自然资源管理的相关规定,从严控制建设用地标准,及时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2022年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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