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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安顺娄湖生态湿地公园整体开发PPP项目〔开四号路(二环路-经一路)、纬一路(二环路-碧水园路)、云马路(开四号路-北航路)〕一期(2021-HB-02)国有建设用地行政划拨供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04-08 09:0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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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1033759 信息分类: 安府函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文  号: 安府函〔2021〕26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安顺娄湖生态湿地公园整体开发PPP项目〔开四号路(二环路-经一路)、纬一路(二环路-碧水园路)、云马路(开四号路-北航路)〕一期(2021-HB-02)国有建设用地行政划拨供地的批复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区关于安顺娄湖生态湿地公园整体开发PPP项目〔开四号路(二环路-经一路)、纬一路(二环路-碧水园路)、云马路(开四号路-北航路)〕一期(2021-HB-02)国有建设用地行政划拨供地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安顺娄湖生态湿地公园整体开发PPP项目〔开四号路(二环路-经一路)、纬一路(二环路-碧水园路)、云马路(开四号路-北航路)〕一期(2021-HB-02)国有建设用地行政划拨供地方案。划拨面积134430.1平方米,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二、请你区严格按照行政划拨供地的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开发利用的监管。


2021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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