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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12 15:51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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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329353 信息分类: 安府发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文  号: 安府发〔2025〕2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顺市人民政府批准市文体广电旅游局确定的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77项、80处)和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共计6项、6处),现予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要求,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承、保护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切实提升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建设一流旅游城市提供强大精神力量。


安顺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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