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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25 14:4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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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422422 信息分类: 安府办函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文  号: 安府办函〔2025〕12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

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和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参加市政协的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以下统称代表提案者)共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建议和提案458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196件、市政协提案262件)。为认真做好2025年市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根据《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定的通知》(安府办发〔2018〕5号)《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领导领衔督办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规程的通知》(安府办函〔2018〕17号)等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健全办理机制。各承办单位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不断提高建议提案办理水平,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部署、有记录、有落实、有考核、有总结。要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责

任科室具体办、办公室总协调,形成层层压实、环环相扣、齐抓共管的承办工作机制,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全年办理工作。

二、密切办理协商。各承办单位要通过全过程沟通联系实现高质量办理,将建议提案办理与密切联系代表提案者、虚心听取意见建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有机结合起来。办前了解代表提案者初衷,推动办理工作有的放矢;办中邀请代表提案者现场查看、专题座谈、面商交流、寻计问策;办后跟进反馈,及时将解决问题的进展、政策建议的吸纳等情况通报代表提案者,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实现“提”“办”双方良性互动,切实提高办理质效。主办单位要主动与代表委员进行联系,于2025年4月2日前用适当的方式将感谢信(见附件1)发送至各代表委员处,确保代表委员能收到。

三、严格办理时限。2025年建议提案办理任务已通过安顺市人大议案建议办理系统、安顺市政协提案工作系统(以下简称办理系统)分发,各承办单位要在3月28日前签收完毕,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答复。各会办单位要于5月31日前主动将会办意见函告主办单位并上传办理系统,主办单位要认真梳理汇总,与代表提案者沟通协商达成一致后,于6月30日前完成答复。对不能按期答复的,承办单位要向代表提案者说明情况,并征得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或市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同意后,可对答复时间适当延期。

四、规范办理复文。各承办单位要规范建议提案答复格式(见附件2),并根据问题的解决、意见的采纳和内容的审查等情况,用“A”“B”“C”标明办理等级(A表示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B表示已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C表示因超出本市权限、受现行政策和客观条件等因素限制留着参考),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标明公开属性。建议提案办理答复需经代表提案者在纸质征求意见表(见附件3)上签字认可。建议提案办理复文的正式文件(Word和PDF两个版本)、征求意见表及办理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必须根据办理系统要求进行上传,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敏感信息的不得上传。

五、公开办理情况。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各主办单位要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于办理复文形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开,确保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同时,对“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办理复文,要向市政府办公室书面说明理由和依据。

六、总结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应加强信息报送,随时向市政府办公室反馈办理情况,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建议提案办理进行跟踪督办。主办单位在办理工作结束后,要将办理情况逐条进行总结形成报告,并于办理工作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办理工作总结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对代表提案者不满意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要认真分析原因、主动上门走访、制定改进措施,在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1个月内再次答复代表提案者,并向市政府办公室书面说明情况。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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