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府办发〔2012〕88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安顺市以“安全”为主题深入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安顺市以“安全”为主题深入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特制订《安顺市以“安全”为主题深入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安全”为主题,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安全大检查,排查安全隐患,督促限期整改,改善基础设施,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责任,整治周边环境,帮助宗教活动场所解决实际困难,提供配套服务,确保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各县(区)要尽快制定工作方案和落实措施,对已建、在建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全面的安全大检查,深入摸排安全隐患和安全漏洞,重点检查宗教活动场所治安、消防、建筑、卫生、文物保护、宗教活动等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和落实情况。
(二)督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并制定落实后续监管措施。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拒不整改的宗教活动场所,要责令立即停止活动。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加大投入。督促宗教活动场所加大安全方面的硬件投入,根据国家有关标准改造与加固安全设施、配备安全设备、整治周边环境,提高安全防护水平。对经济困难的宗教活动场所要给予必要帮助和支持。
(四)建章立制。指导和推动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和有效落实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构建自我约束机制、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水平。严格执行大型宗教活动审批制度,责成相关单位完善安保措施、制订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保证大型宗教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五)宣传教育。通过举办培训班、设置安全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强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将安全教育纳入宗教界人士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案例教学、现场教学等生动有效的形式,强化培训效果。
(六)动态监管。要将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工作作为宗教事务管理的基本内容,加强日常检查、重点监督和跟踪管理,形成长效机制,紧抓不放,常抓不懈。
三、总体安排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 2月至5月)。各宗教活动场所对本场所有关社会治安、人身财产、卫生防疫、文物保护、建筑、消防、大型宗教活动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场所内部矛盾纠纷、越级上访等不稳定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梳理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并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检查阶段(6月至8月)。各县(区)宗教事务工作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进行集中检查,查漏补缺,巩固成果,并于8月中旬将检查情况上报市宗教局。
第三阶段:督查总结阶段(9至11月)。上级业务部门将组织人员进行重点抽查,督导落实,并就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进行总结,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分析问题。
四、组织机构
为搞好我市以“安全”为主题深入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成立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检查组,适时对全市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组组成情况如下:市宗教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卫生局、市文广局、市旅体局、市安监局、市消防支队相关负责人为成员。
主题词:宗教 创建活动 方案 通知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5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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