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人民政府决定:
胡晓兴同志任安顺市人民医院副院长,不再担任安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顺市卫生监督所)副主任(副所长)职务;
闵泽、陈亮同志任安顺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徐磊同志任安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顺市卫生监督所)副主任(副所长),不再担任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安顺市儿童医院 安顺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院长(主任)职务;
佟玉峰同志任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安顺市儿童医院 安顺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院长(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安顺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郑长宁同志任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安顺市儿童医院 安顺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院长(副主任);
邓勇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杜兴华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吴端荣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安顺市儿童医院 安顺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院长(副主任)职务。
安顺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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