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
市人民政府决定:
骆桂同志任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主任(副局长);
胡胜虎同志任安顺市基层财政管理局(安顺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局长(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倩同志任安顺市国库收付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罗朝锐同志任安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顺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敏同志任安顺市农业科学院副院长,不再担任安顺市农业科学院总农艺师职务;
肖祎同志任安顺市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明刚同志任安顺市农业科学院总农艺师(试用期一年);
陈晶同志任夏云工业园区管理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星明同志任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州省安顺市民用航空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胡成虎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张克品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顺市粮食局)副主任(副局长)职务;
黄斌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国库收付中心主任职务;
牛力立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职务;
任永红同志不再担任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州省安顺市民用航空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刘振会同志不再担任贵州西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安顺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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