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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人民防空音响警报试鸣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9-16 08:52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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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按照《贵州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经安顺市人民政府批准,安顺市人防音响警报器按照全省统一试鸣要求进行。现将人防音响警报试鸣事宜公吿如下:

一、全市各党政机关、部队、街道办事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请做好本单位职工和辖区内人民群众的宣传工作,在人防音响警报器试鸣期间,要坚守岗位,避免恐慌,防止混乱。

二、人防音响警报器试鸣期间,请公安、部队、街道办事处、交通部门积极协作,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保障社会秩序正常。

三、人防音响警报试鸣信号和方法:按照全国统一的三种人民防空音响警报信号发放。

(一)警报试鸣

1.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2.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3.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二)停车鸣笛

市交通管理局组织全市各县区交通管理部门、各路口红绿灯处车辆停车并按照试鸣时间进行鸣笛。具体鸣笛时间同警报试鸣时间:

1.预先警报:10:00-10:03(鸣笛三分钟);

2.空袭警报:10:06-10:09(鸣笛三分钟);

3.解除警报:10:12-10:15(鸣笛三分钟)。

其余时间正常通行。

四、人防音响警报试鸣时间:

9月18日10:00开始(发放预先警报:10:00-10:03;发放空袭警报:10:06-10:09;发放解除警报:10:12-10:15)至10:15分结束。试鸣期间三种警报信号鸣响间隔时间为3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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