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整合改革部署,全面加强我市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按照应急管理部等国家13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应急〔2023〕85号)《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黔府发〔2024〕8号)和安顺市政府指示要求,我单位起草了《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的实施方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至12月6日。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12月6日前反馈至市消防救援支队队务督察科。
地址:安顺市西秀区黄果树大街144号
电话:0851-33689023
附件: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的实施方案.doc
安顺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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