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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合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限制高消费
发布时间: 2024-03-21 17:37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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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获悉,被执行人安顺合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未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被限制高消费。

据悉,申请执行人贵州宝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安顺合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由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2023)黔0402民初2426号调解书,主要内容为:“被执行人安顺合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申请执行人贵州宝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人民币10949693元及利息(自2023年2月16日起以实际欠付工程款本金为基数按LPR计付利息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

因被执行人安顺合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9月20日依法立案执行。2024年3月,被执行人安顺合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未履行完毕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安顺合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限制其高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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