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稳妥推进我市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逐步降低检查检验项目收费标准,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8〕91号)《省医保局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黔医保发〔2021〕60号)市物价局等三部门《关于规范安顺市社区、乡镇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安市价字〔2003〕34号)等文件规定,市医保局起草了《安顺市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实施方案》力求做到提高医保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医保资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医院发展可持续的目标。拟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82项,市、县级同步调整,其中,上调价格81项,平均涨幅市级17.29%、县级17.01%;下调价格1项,降幅26%。有升有降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结构,重点提高价格偏低的手术、治疗、病理、儿科、精神及中医类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技术难度和风险程度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减大型检查检验项目价格。乡镇(社区)级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采取比价关系确定收费标准。
二、本次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的调价原则是?
调价原则:提出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全市统一,比价合理;三医联动、配套实施;动态调整、强化监管四条原则。
三、本次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的保障措施是?
保障措施:从做好医保支付衔接、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加强对医疗行业的监管、建立价格监测机制、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加强舆论引导宣传方面提出六项保障措施。
四、本次价格调整收支总体平衡对老百姓、医疗机构和医保基金的影响?
降低大型检验收费标准[X线计算机体层(CT)扫描:单次多层(20层以上)每超过1层加收由调整前5元下调至3.7元]腾出调价的空间1722.4万元,调增医疗服务项目增加金额3661.35万元;腾出调价空间与调增金额相抵医疗收入增加1937.52万元。医疗收入增加部分全部由医保基金弥补,对患者就医支出不产生影响。
五、文件的执行时间
本《实施方案》拟于印发之日起执行。
安顺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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