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是指按照规定的条件向保障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或提供实物配租的方式,以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保障制度。“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是指经核准符合政府规定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住房租赁补贴”是指政府向保障家庭发放一定的货币补贴,由其通过市场租赁住房,解决居住困难。“实物配租”是指向保障家庭轮候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并按规定标准收取房屋租金。
二、《安顺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制定背景是什么?
2014年我市印发《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并已运行实施多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和省就公租房准入退出和轮候机制不健全、运营管理水平不高、维修养护资金不足等困难和问题,需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原《公廉并轨实施细则》已不再适应当前实际,因此出台适应我市实际,满足群众需求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三、《安顺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相对之前政策做了哪些调整?
将新就业职工、稳定收入的外来务工人员、易地扶贫搬迁户、环卫工人、公交司机、见义勇为、复员退伍军人、社会救助等住房困难家庭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同时将租赁补贴发放对象范围由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至原公租房保障对象范围,即城镇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且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外来务工人员。
四、申请公租房保障的家庭,需要具备哪些准入条件?
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应当同时具备6个条件:
1.户籍条件: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就业或居住;
2.住房条件:申请家庭在市区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且5年内无交易转让保障性住房记录;
3.收入条件: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2倍;
4.财产条件:家庭无商业铺面、价格高于15万元的非营运车辆、50万元以上存款和有价债券;
五、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式?
公租房保障包括实物保障和租赁补贴两种保障方式,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不得同时享受。
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怎样申请?
申请人可向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办理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社区服务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完善申请材料。
七、公共租赁住房能转租吗?
不能。同时也不允许将公共租赁住房转让、转借和从事经营活动。
八、出具虚假证明的怎么处理?
针对个人,对不如实提供相关情况、隐瞒收入和房屋状况取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201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追究法律责任。针对单位为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由有关部门对直接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主管人员及直接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九、哪些情况要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其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
(1)将承租住房转借、转租的;(2)擅自改变承租住房居住用途的;(3)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承租住房内居住的;(4)累计6个月以上未按期交纳租金的;(5)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租房配租条件的;(6)租赁期内,承租或者购买其他保障性住房的;(7)在公租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8)对承租住房进行破坏性改造或改变房屋结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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