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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瀑乡安顺·助商惠民” 促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的解读材料
发布日期:2022-07-12 09:13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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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2022年“多彩贵州·助商惠民”促消费专项行动方案》(黔府办发〔2022〕14文件精神,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需求发挥好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经市人民政府审议通过2022年“瀑乡安顺·助商惠民”促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并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总体目标

提出从即日起到2023年2月7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促进旅游文化体育休闲消费行动和促进餐饮住宿零售消费行动,分4批分别发放1000万元、1500万元、1500万元、2000万元,共计6000万元消费券,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全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2年,旅游业收入力争增长10%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力争增长13%以上。

二、重点工作

由促进旅游文化体育休闲消费行动和促进餐饮住宿零售消费行动2个部分组成。

(一)促进旅游文化体育休闲消费行动,涉及8项措施。

提出通过一码贵州、一码游贵州等线上平台,面向全省、对口帮扶城市和主要客源地分4批分别发放600万、800万、300万元、300万元,共计2000万元旅游文化体育休闲消费券(包)重点用于市域内旅游线路产品、旅游景区、旅游商品、旅游交通、体育健身、休闲娱乐等消费;以及市域内所有A级景区和收费景区实施门票减免等优惠政策,开展各类主题节庆活动吸引游客;享受暂退保证金政策的旅行社,可申请将暂退比例提高至100%;推出乡村旅游、文化旅游精品线路或“一日游”线路;鼓励支持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在市域内开展研学旅行等社会实践活动和基层工会使用会员会费组织工会会员开展红色、生态等主题教育;适当延长营业时间等8项措施。

(二)促进餐饮住宿零售消费行动,涉及20项措施。

通过一码贵州、支付宝等线上平台,面向全省消费者4批发放300万、400万、1700万元、1600万元,共计4000万元餐饮住宿零售消费券(包)。用于在市域内餐饮、酒店、宾馆、民宿、商超便利、汽车销售、石油销售、美容美发、休闲养生、大型商贸综合体等服务场所消费;以及全力打造“安顺老字号”金字招牌,扎实推进安顺餐饮品牌促销;进一步发挥优质黔酒对餐饮消费的带动作用;允许餐饮场所利用自有场地依法合规开展线下宣传推广和促销活动;不得有聚餐活动“报备”随意升格为“报批”,甚至对聚餐活动“一律不批”等疫情防控不当行为;鼓励有条件的团餐企业在社区开展老年人助餐服务;探索开展周末2.5天弹性休假制度;提前一次性发放2022年度年节工会福利费;加强有奖发票活动宣传力度,鼓励消费者消费后,索取发票参与有奖发票活动等20项措施。

三、保障措施

提出(区)严格按照省市促进消费行动方案,积极开展线上线下促消费活动,引导各地居民领取和使用消费券,并结合各地财力状况,列支相应资金开展促进消费活动;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商务局要根据责任分工,在2022年7月15日前,出台各项促进消费行动实施方案,并对本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定期进行调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促消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上一批消费券核销结束后,要对资金使用和效果进行评估,并及时向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提出调整优化资金使用方式建议,确保发挥最大效益;加强宣传推广力度强化消费券发放监管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相关政策5项措施。

文件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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