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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顺市2021年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解读材料
发布时间:2021-01-19 08:41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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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2020年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我国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安顺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各级各部门迅速开展了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在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配合下,经过各级各部门的艰苦努力,疫情防控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此次疫情防控也暴露出我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方面仍然存在不少能力短板和体制机制问题。随着国际疫情快速扩散蔓延,未来一段时间,我市仍将面临较为严峻的国内外疫情风险挑战。全面做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工作,健全和完善我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已成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的一项紧迫任务,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维护国家公共卫生安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市制定《实施方案》的目的主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总结经验,做好公共卫生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等工作,建立体系健全、分工明确、反应快速、保障有力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二、制定《方案》的政策依据、起草过程、征集意见修改情况

(一)政策依据

1.国家层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20〕07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下半年工作重点任务》(国办发〔2020〕25号)、《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2.省级层面依据:《贵州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州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贵州省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3.市级层面依据:《安顺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共安顺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安改委发〔2020〕4号)。

(二)起草过程

1.开展学习和方案草拟工作。为做好《实施方案》起草工作,市卫生健康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主持方案草拟工作,组建工作专班,于3月19日组织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和相关科室人员召开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重要讲话,全面统一思想、深化认识。会议初步提出《实施方案》基本框架,要求与会单位人员按照框架内容提交涉及本单位、本科室工作内容,编制《实施方案》。4月13日,市卫生健康局完成《实施方案(初稿)》编制工作。4月下旬,市卫生健康局书面向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及相关科室征求《实施方案(初稿)》的修改意见建议。市卫生健康局主要负责同志于5月20日、5月22日和6月2日分别3次组织市直医疗卫生单位、302医院、局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对《实施方案(初稿)》进行修改讨论,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内容,形成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三)广泛征求意见

2020年8月28 日,周丽莉副市长组织召开市医改专项小组2020年第二次调度会,组织参会单位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讨论并征求意见,同时要求各单位会后如有意见,书面反馈市卫生健康局。在规定时限内我局收到3家单位的反馈意见,其余单位未反馈修改意见。市中心血站、市人社局、市委编办等3家反馈意见的情况是:1家无修改意见,2家提出修改意见2条,均予以采纳。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对2家单位反馈意见进行逐一讨论,并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完善。

2020年10月9日,市卫生健康局党组组织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讨论修改,并根据党组会意见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完善。

2020年10月12日,市政府全优副秘书长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就《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再次征求市直有关单位意见建议,并要求各单位会后书面反馈意见。14家参会单位均按时反馈了意见建议,其中无修改意见的单位4家,10家单位提出修改意见13条(处)。10月15日,市卫生健康局对各单位反馈意见进行讨论,采纳各单位修改意见建议13条(处),并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完善,形成《实施方案(送审稿)》。

2020年10月19日,我局按照要求将《实施方案(送审稿)》报送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根据市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意见对《实施方案(送审稿)》进行了修改。

2020114日,市人民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审议《实施方案(送审稿)》并原则同意。会后,市卫生健康局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2021113日,经四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原则同意《实施方案(送审稿)》。会后,市卫生健康局根据市委深改委会议要求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2021119日,《实施方案》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介绍

(一)工作目标。2022年,健全完善公共卫生应急联防联控、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执法监督、支撑保障体制机制,初步形成规模适当、布局合理、功能齐备、反应快速的防控救治工作格局。到2025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能力全面提升,社区防控、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人才和物资保障体系健全有力,建立体系健全、分工明确、反应快速、保障有力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达到国家规定。

(二)基本原则。一是统一指挥、联防联控。二是预防为主、平战结合。三是医防兼顾、合理布局。四是快速反应、有效处置。

(三)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健全和完善联防联控体系。包括强化公共卫生监测预警及科学决策,强化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信息化建设,强化医防融合工作机制建设,强化舆情监测应对能力建设。二是健全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包括完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提升疾控机构检验检测能力,强化基层公共卫生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三是健全和完善医疗救治体系。包括提升城市传染病救治能力,提升县级医院救治能力,健全乡村医疗服务体系,提升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四是健全和完善疫情防控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包括加大执法和法律服务力度,进一步推进公共卫生执法监督工作,健全完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五是健全和完善疫情防控支撑保障体系。包括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强化应急物资生产储备和监管,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推进公共设施平战两用改造,加强人才支撑。

(四)强化组织保障。一是建立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组织机构。二是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责任。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四是健全激励机制。五是积极开展督导检查。

四、《方案》的关键点

(一)按照《方案》明确的2022年和2025年两个阶段工作目标,分步推进和完成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工作。

(二)按照方案明确的5项重点工作任务、20项工作内容开展安顺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同时,要密切关注国家、省级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新政策、新措施,及时修订和完善我市《方案》。

1.健全和完善联防联控体系方面。一是建立由政府主导、各方合力多点触发的预警机制。通过在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单位部门开展缺勤、缺课、缺工监测,建立疫情早期预警机制。强化医防融合工作机制建设。二是强化医防融合工作机制建设。健全完善医疗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建设安顺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安顺市传染病医院)。

2.健全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方面。一是深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完善机构设置和功能定位。二是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标准化建设。二是强化基层公共卫生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推动公共卫生服务力量下沉,筑牢村级公共卫生网底。

3.健全和完善医疗救治体系方面。一是各县区重点改善1所县级医院基础设施条件,重点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建设。二是加强二级及以上中医医疗机构急诊科和感染疾病科建设。三是健全乡村医疗服务体系,形成县域内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合力。

4.健全和完善疫情防控执法监督管理体系方面。一是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暴力伤医、造谣传谣、哄抬物价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院感防控执法检查。二是建立完善职责明确、行为规范、执法有力、保障到位的市、县卫生健康执法体系。三是强化全流程生物安全监管,严格防控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

5.健全和完善疫情防控支撑保障体系方面。一是统筹安排好上级补助及本级资金。二是完善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机制,提高卫生应急物资生产能力。三是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在发生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时,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建立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支付制度相适应的医疗保障机制。四是加强卫生应急队伍能力建设,培养防、治、管复合型人才。(解读单位:安顺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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