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主体是经济的力量载体,是稳就业、保民生、促发展的重要基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十三五”期间,随着“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 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地,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财税金融支持等政策叠加,我市市场主体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总量从“十二五”末的11.27万户增长到17.93万户, 总量增长59.09%,年均增长9.73%。
但受经济下行压力和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我市市场主体在发展中还存在结构不尽合理、企业生产经营难、生命周期较短等问题和短板。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 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市场导向和问题导向,进一步激发社会创新、促进大众创业,不断培育壮大我市 市场主体,夯实高质量发展的根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就培育壮大我市市场主体作出安排部署,研究制订《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实施时间为2022年至2025年。在市场主体总量方面,到2025年,全市市场主体总量突破30万户, 力争达到33万户,企业突破7.5万户,新增规模以上企业720户,引进国内外优强企业480户以上;在市场主体质量方面,到2025年,营收30亿级以上企业达到6户、其中营收50亿级达到2户, 上市挂牌企业达到5户以上,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7户、省级农业龙头企业达到120户、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达331户;省级服务业龙头企业达20户;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0户以上,入 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达50户;培育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0户以上;发展现代商贸服务业总部企业5家;培育年进出口额1亿元以上外贸企业5家。
《实施方案》紧紧围绕我市“八大工程”,突出产业引领,强化精准施策,通过培育壮大工业、农业、建筑业、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大数据产业、高新技术市场主体,着力实施上市企业培育、 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培育和产业大招商,推动我市市场主体进一步发展壮大。
通过鼓励龙头企业强强联合、上下游整合、外部引进做大做强,围绕重点工业产业,引进具有产业生态主导力的“链主”企业,吸引上下游企业落户等措施,培育壮大一批工业市场主体。
通过围绕我市十一大农业特色产业和粮油产业,通过政策倾斜、资金扶持、激励机制,新建一批高质量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创新财政涉农产业资金投入,引进农业龙头企业,加快推 动SPV农业产业项目,培育SPV公司等措施,培育壮大一批农业市场主体。
通过围绕做大做强建筑企业,引导建筑企业、工程总承包企业落户安顺,对新增入库建筑企业给予奖励支持,鼓励房地产企业成立建筑企业,参与自身开发项目建设等措施,培育壮大一批建筑业市场主体。
通过大力发展全域旅游,丰富旅游新业态,推动旅游市场主体做优、做大、做强,支持央企以及优强民营企业在安拓展业务、扩大投资、设立子公司,依托核心旅游资源,拓展“旅游+新零售 ”领域等措施,培育壮大一批旅游业市场主体。
通过大力推进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发展文化产业、特色体育产业、家政服务业等措施,推进大数据+服务融合创新,支持市场主体营收稳定增长。通过实施外向型企 业培育等措施,加大对外贸企业进出口支持力度,发展壮大外贸新业态。通过鼓励外贸企业积极发展跨境电商业务、开拓国际市场等措施,培育壮大一批现代服务业市场主体。
通过加快推进“011科创谷”配套设施、虹山湖数字生态科技园建设,发展“总部经济”“平台经济”,深入实施“万企融合”大行动等措施,培育壮大一批大数据产业市场主体。
通过加强科技型企业成长梯队建设,实施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鼓励企业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技术研究,共建科技创新平台等措施,培育壮大一批高新技术市场主体。
通过完善上市企业培育机制,大力推进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行动,加强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建设等措施,培育打造一批上市企业。
通过推进规上企业培育,建立“临规”企业培育库,稳定壮大在库规上企业,落实中小企业发展支持政策,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支持重点人群创业创新,降低生产经营成 本等措施,培育壮大一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通过聚焦重点产业精准招商,突出园区产业首位度,以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项目为重点,开展全产业链招商等措施,引进一批大企业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