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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各县(区)司法局、经开区民政局、黄果树旅游区社会管理局:
根据《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全省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的通知》(黔退役军人通〔2019〕27号)文件要求,经与市司法局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司法局配合,认真抓好落实。
安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安顺市司法局
2020年4月22日
关于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安顺市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齐 毅 安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副组长:吴 涛 安顺市司法局副局长
成 员:褚永鑫 安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策法规和权益维护科副科长
危进敏 安顺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
卓自立 安顺市西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廖廷元 安顺市平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叶 猛 安顺市普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赵永生 安顺市镇宁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刘 勇 安顺市关岭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袁仁胜 安顺市紫云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谢 凡 安顺市经济开发区民政局副局长
卢振华 安顺市黄果树社会管理局主任
罗景森 安顺市西秀区司法局副局长
韦 林 安顺市平坝区司法局副局长
赵美健 安顺市普定县司法局副局长
袁恩录 安顺市镇宁自治县司法局副局长
饶文义 安顺市关岭自治县司法局副局长
祝正道 安顺市紫云自治县司法局四级调研员
肖爱民 安顺市黄果树司法分局局长
梁 辉 安顺市经济开发区司法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策法规和权益维护科,负责全市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的指导督促。
二、工作要求
(一)建设各级法律援助工作站。2020年5月31日前,严格按照《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全省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的通知》(黔退役军人通〔2019〕27号)通知要求,完成全市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及窗口(咨询点)工作机构的建设挂牌工作,由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通知要求的格式、尺寸统一制作牌子,各县(区)司法局要加强工作指导。
(二)建立法律援助服务工作者定期值班机制。各级退役军人事务局要制定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值班表,每月需到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站值班至少2次。法律援助服务工作者可商本级司法局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也可采取向社会购买服务等方式确定。
(三)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经费保障机制。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要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经费、值班律师或法律援助工作者补助津贴等费用的保障,积极主动商本级财政部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四)强化工作督导,做好信息反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司法局要按照黔退役军人通〔2019〕27号文件通知要求,认真履行好职责,对全市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采取书面、现场等方式加强工作督导;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要做好日常工作文字图片收集、整理、反馈,并于每年11月20日前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策法规和权益维护科上报年度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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