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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防空工程标识技术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1.1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范围内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标识,便于广大人民群众正确识别和有效使用防护资源,利于战时、灾时人员疏散与掩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贵州省内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及配套工程的标识。
1.3人防工程标识分为:管理标识、导引标识、设施标识及设备管线标识等四类。
1.4 所有人防工程标识在安装时不得破坏各类人防工程设计规范中要求设置的防护措施,安装位置与高度应与其他已安装好的设备和标牌相协调,安装(打孔)时应当避开各类管线。
1.5 规定中所有尺寸标注单位均为毫米。
1.6 规定中所有标识背景颜色均为GB/T 18922-2008(颜色编码)1093 2.5YR 6.5/9.6。
1.7 规定中所有墙面固定的标识牌均采用不锈钢膨胀螺丝进行固定,四孔或六孔固定安装,不锈钢膨胀螺丝采用10 mm镜面广告钉装饰,安装示例见图1、图2。
图1 四孔固定安装示意图
图2 六孔固定安装示意图
第二章 管理标识
2.1 管理标识包括《××××人防工程示意图》《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人防工程平时使用须知》3个标识牌。
2.2 《××××人防工程示意图》标识牌内容包括工程总平面图、人防工程平面示意图、人防工程各防护单元功能信息等;《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标识牌内容见附录A;《人防工程平时使用须知》标识牌内容见附录B。
2.3 标识牌材质要求为厚度不小于5 mm的双面亚克力板,文字颜色应为黑色,字体为国标黑体。
2.4 管理标识牌平行悬挂,间隔宜小于50 mm,水平固定于机动车坡道等出入口墙体的醒目位置,标识牌下沿与地面距离最低处宜为1400 mm。次序由外向内为《××××人防工程平面图》《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人防工程平时使用须知》。若悬挂空间有限,可自行调整位置,确保标识牌的观测效果。
2.5 管理标识牌样式及尺寸示例见图3。
图3 管理标识牌样式及尺寸示例
第三章 导引标识
3.1 导引标识分为所处区域外部导引标识、口部导引标识、内部导引标识。
3.2 所处区域外部导引标识仅针对人员掩蔽工程和含有人员掩蔽防护单元的工程,包括出入口外部的标识牌和指示牌、地面一层楼梯入口导引标识牌。
3.3 人防工程直通室外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出入口横梁上方显著位置应设置外部导引标识牌。
3.4 标识牌分为小、中、大3种尺寸规格,样式及尺寸示例见图4、图5、图6。标识牌底板应采用国家标准平板铝合金,厚度不小于2 mm。面层采用工程级反光材料,图徽及边框为白色反光膜,单面贴膜,反光膜应具有较好的逆反射性能,耐久时间应在7年以上。字体为微软雅黑,加粗。
图4 标识牌(小)样式及尺寸示例
图5 标识牌(中)样式及尺寸示例
图6 标识牌(大)样式及尺寸示例
3.5 在人员掩蔽工程所在建设用地范围内合适位置应设置外部导引指示牌。
3.6 指示牌样式及尺寸示例见图7。字体为微软雅黑,加粗。双面贴膜。
指示牌需柱式安装,柱式标杆、预埋件、紧固件、自攻螺丝和装饰帽耐久时间应在10年以上;立柱与基础预埋件和指示牌的连接应牢固紧密,确保安全。
图7 指示牌样式及尺寸示例
3.7 在人员掩蔽工程的主要和次要出入口地面一层楼梯入口处应设置外部导引指示牌,标识牌样式示例见图8。
指示牌耐久时间应在10年以上,绿色图形符号、字体应为国标黑体。安装在地面一层楼梯入口墙面不受遮挡的醒目位置,距地宜不小于1900mm。
图8 疏散口指示牌样式
3.8 口部导引标识包括主要、次要出入口口部标识、连通口标识、临战封堵标识。
3.9 人防工程主要、次要出入口应设置标识牌,有两个(含两个)以上防护单元的人防工程应在连通口位置处设置单元连通口标识牌。
标识牌应采用5 mm亚克力板彩喷,绿色图形符号、字体应为国标黑体。
安装在门框正上侧墙面,如门框附近有遮挡,则应将标识牌位置调整至不受遮挡的醒目位置。标识牌样式、尺寸示例及安装示例见图9、图10。
图9标识牌样式及尺寸示例 图10 标识牌安装示例
3.10平时出入口临战封堵和平时通风洞口临战封堵应设置临战封堵洞口标识牌。
标识牌应采用5 mm亚克力板彩喷,黄色图形符号、字体应为国标黑体。
安装在封堵洞口上侧墙面,如有遮挡,则应将标识牌位置调整至不受遮挡的醒目位置。标识牌样式见示例图11。
图11尺寸示例及安装示例
3.11内部导引标识包括人防墙体标识、防护单元功能和位置信息标识。
3.12人防墙体应涂刷色带进行标识。色带涂刷在人防工程防护区内一侧墙面,标识样式及尺寸示例见图12。字体应为国标黑体,高度宜为140 mm,颜色应为白色。色带涂刷材料应为防霉涂料,颜色为GB/T 18922-2008(颜色编码)1093 2.5YR 6.5/9.6。
图12 人防墙体标识样式及尺寸示例
3.13在人防工程内各防护单元主要出入口处墙面无遮挡的醒目位置设置防护单元功能和位置信息标识牌,标识牌下沿与地面距离最低处宜为1400 mm,标识样式及尺寸示例见图13;当工程战时为一个防护单元时可不设置该标识牌;
防护单元功能和位置信息标识牌可在《××××人防工程示意图》标识牌的基础上,采用五角星图标☆和文字“当前位置”在示意图上标示安装位置制作而成。标识牌制作要求同2.3条。
图13 标识样式及尺寸示例
设施标识
4.1 人防工程内所有功能房间均应设置功能间标识牌。
4.2 防毒通道、密闭通道、洗消间、脱衣室、淋浴室、等功能间标识牌设置,见附录C。其他功能间标识牌参照上述标识牌制作安装。
4.3 功能间标识牌应采用5mm塑料板彩喷,黑色图形符号、边框、文字背面丝印。标识牌字体为国标黑体,字母为Times New Roman字体,工程内公共场所及相关设施标志牌应符合《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导向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GB/T 20501.2-2013)的有关规定。
4.4 功能间标识牌需安装在门框正上侧。标识牌样式、尺寸示例及安装示例见图14、图15。
图14 功能间标识样式及尺寸示例
图15 功能间标识牌安装示例
4.5 各设区市示范工程可在重要功能间标识牌右侧张贴对应的二维码,供公众扫码查询功能房间的作用、使用要求等,鼓励各设区市积极探索新的媒介宣传手段加强人防行业宣传。口部洗消间、三种通风方式二维码样式、尺寸示例及安装示例见图16、图17。
图16 洗消间、三种通风方式二维码样式及尺寸示例
图17 二维码标识安装示例
4.6战时水箱给水管标识牌,应在战时水箱给水管引入处墙面安装,距地宜不小于2000mm。标识牌样式示例见图18。
图18 标识牌样式、尺寸示例
设备管线标识
5.1 人防工程内部设备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由生产(或制作)单位安装铭牌,其着色和标识参照《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标志和着色标准》(RFJ01-2014)执行。
5.2根据《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开展人防工程建设防化设备安装工作的通知》(黔人防通〔2018〕44号)文件要求,安装了防化设备的人防工程需要设置防化设备标识、通风方式显示装置、管线标识,未安装相关防化设备和管线的工程可不标识。
5.3滤尘器、滤毒器、过滤吸收器等防化设备按“国人防防化检〔2016〕01号”文件进行着色和标识。
5.4 通风方式显示
5.4.1 在通风机房、防化值班室、指挥室、会议室、主通道密闭段等处设置通风方式显示装置。
5.4.2通风方式显示装置宜制作成三格灯箱式。清洁式通风标注文字“清洁”,底色为中国颜色体系标号(颜色编码)1.9G7/6.8(1161);滤毒式通风标注文字“滤毒”,底色为中国颜色体系标号(颜色编码)0.6GY8/8.8(1101);隔绝式通风标注文字“隔绝”,底色为中国颜色体系标号(颜色编码)6.9R4/11.6(1085)。文字颜色宜为中国颜色体系标号N2.75,字体为国标黑体,字号大小适当,同一工程应一致。
5.4.3 通风方式显示装置样式及尺寸示例见图19。也可根据通道或房间大小,按比例缩放制作。
5.4.4通风方式显示装置也可制作成电子显示屏显示三种通风方式,清洁式通风显示文字“清洁”,文字颜色为中国颜色体系标号(颜色编码)1.9G7/6.8(1161);滤毒式通风显示文字“滤毒”,文字颜色为中国颜色体系标号(颜色编码)0.6GY8/8.8(1101);隔绝式通风显示文字“隔绝”,文字颜色为中国颜色体系标号(颜色编码)6.9R4/11.6(1085)。
图19 通风方式显示装置样式及尺寸示例
5.5 人防工程内应进行标识的管线有:战时使用的进风、排风、送风、回风、燃烧空气进气、排烟等。无相应管线设置的,可不标识。
5.6 管线标识标注于管线侧面或底部中央易见部位,沿管线标注间隔不宜超过10 m,分支和转向处应做标注,特殊情况,标注部位可做适当调整。管线标识的尺寸比例,可根据管线大小和标注位置的面积做适度调整。
5.7通风类管线标识由管线名称和气流箭形组成。管线名称用汉字标明,如:“战时进风”、“战时排风”、“战时送风”、“战时回风”、“战时进气”、“战时排烟”等,文字及箭形均为绿色RGB(8,119,21),字体为黑体。通风类管线标识样式及尺寸示例见图20。
图20 通风类管线标识样式及尺寸示例
附录A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
一、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度、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制度以及档案管理制度,管理人员要明确维护管理的责任、任务和内容,做到责任明确、管理档案健全、检查维护到位。
二、保持人防工程原结构完整、完好。不得擅自改变人防工程原结构布局,不得擅自在人防工程的顶板和防护墙体上开洞穿孔。
三、保持人防工程内防护密闭设施启闭灵活、密闭可靠。金属、橡胶制品无锈蚀损坏。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悬板活门的轴承或手柄应每年至少注一次黄油,每月至少开启1~2次。平时将防护密闭门、密闭门用木楔垫起,防止变形、下垂。平战转换构件、战时设备应妥善保管并按时维护。
四、保持人防工程内通风设备设施完好,运转正常、启闭灵活,不得擅自拆改。进、排风机房和滤毒室应保持干净、整洁、不得堆放杂物。风机应每年至少注一次机油或黄油,风机每周应至少开机运转1~2次。机械通风设施每年应刷一次防锈漆。
五、保持人防工程内给、排水设备设施完好,运转正常,不得擅自拆卸。
六、保持人防工程内供电系统完好,运转正常。各配电室和配电箱内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杂物。不得擅自改变原供电线路、位置和乱拉电线。
(具体内容可结合当地实情调整)
附录B
人防工程平时使用须知
一、工程内涂刷橙色单条宽色带、居中涂刷“人防墙体,严禁破坏”字样连续窄色带的区域,均为依法配建的人防工程范围。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人防工程的主体结构,不得擅自破坏人防工程墙体,不得擅自拆除人防工程设备设施,不得危害人防工程安全和使用效能。因使用确需对人防工程进行改造或装修的,使用单位应当将其改造或装修方案报人防主管部门核准。
三、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单位应熟悉人防工程设备设施,定期维护管理,因管理不善造成防护效能受损的由使用管理单位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检查不合格的人防工程应停业整改,直至合格,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使用管理单位承担。
四、禁止以任何形式堵塞通往人防工程口部的道路,禁止在人防工程内生产和储存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和腐蚀性等危险品,禁止向人防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或者倾倒废弃物。人防工程使用人应当接受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承担人防工程的维护、消防、防汛、治安等责任。
(具体内容可结合当地实情调整)
附录C
功能间标识牌示例
序号 |
功能间 |
标识牌 |
安装说明 (不满足条件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安装) |
1 |
防毒通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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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毒通道处 显著位置安装 |
2 |
密闭通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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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闭通道处 显著位置安装 |
3 |
洗消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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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消间门外 显著位置安装 |
4 |
脱衣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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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衣间门外 显著位置安装 |
5 |
淋浴室 |
|
淋浴室门外 显著位置安装 |
6 |
检查穿衣室 |
|
检查穿衣室门外 显著位置安装 |
7 |
简易洗消间 |
|
简易洗消间门外 显著位置安装 |
8 |
进风机房 |
|
进风机房门外 显著位置安装 |
9 |
排风机房 |
|
排风机房门外 显著位置安装 |
10 |
滤毒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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滤毒室门外 显著位置安装 |
11 |
扩散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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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散室门外 显著位置安装 |
12 |
防化通信值班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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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化通信值班室处 显著位置安装 |
13 |
储油间 |
|
储油间门外 显著位置安装 |
14 |
柴油电站 |
|
柴油电站门外 显著位置安装 |
15 |
战时干厕 |
|
战时干厕 显著位置安装 |
16 |
战时水箱间 |
|
战时水箱间门外 显著位置安装 |
17 |
战时水箱给水管 |
|
战时水箱给水管引入处显著位置安装 |
15